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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出臺意見為財政科研項目資金“鬆綁”

2017-11-15 13:58 來源: 湖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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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科研經費真正成為創新助推器

如何讓科研經費效用最大化,真正成為創新助推器?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聯合印發的《關於進一步完善省級財政科研項目資金管理等政策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從多個方面作出了激勵性的制度安排。

研發團隊自主權大增

《意見》指出,項目承擔單位以市場委託方式取得的橫向經費執行省級橫向科研項目經費管理規定,由項目承擔單位按照委託方要求或合同約定自主規範管理。

橫向科研項目經費,是指高校院所通過對外開展科研活動承接的非財政撥款性質的科研項目經費。去年3月,我省率先對省屬高校院所橫向科研項目經費實行有別於財政科研經費的分類管理辦法,其中規定:高校院所與研發團隊(公司)約定的管理費一般不超過到賬科研項目經費的10%,國有資源(資産)有償使用費按成本據實結算。結題驗收後,結余經費由研發團隊(公司)自主使用。

《意見》還明確,應用研發和成果轉化類財政科研項目比照橫向經費管理辦法按照進度撥付到研發團隊指定賬戶,由研發團隊按照預算自主使用。科技成果轉化收益不納入績效工資總量。“改革省級應用研發和成果轉化類財政科研項目資金管理,這是新出臺的,全國少有。以前,科研活動中出差、調研、接待須經審批,嚴格納入‘三公’經費管理。”省財政廳教科文處有關負責人解釋。

打醬油的錢可以買醋

《意見》提出,下放科研項目預算調劑權,在項目總預算不變的情況下,直接費用中除勞務費、會議費、差旅費、國際合作與交流費、專家諮詢費不得調增外,其餘科目支出可由課題組申請,項目承擔單位批准後自行調劑,“打醬油的錢可以買醋”。

同時,簡化預算編制科目,如將會議費、差旅費、國際合作與交流費合併為一個科目。如果合併後的總費用不超過直接費用的10%,就不用提供預算測算依據,科研人員在編制這部分預算時不用再具體到開會與出差次數。

《意見》還明確,項目承擔單位要建立健全科研財務助理制度,為科研人員在項目預算編制和調劑、經費支出、財務決算和驗收等方面提供專業化服務。還應出臺符合科研實際需要的內部報銷規定。野外考察、心理測試、土地租賃、勞務聘請、臨床試驗、資料蒐集、問卷調查、青苗補償、工具租賃及其他無法取得發票或財政性票據的科研活動費用,項目承擔單位可按實際發生額報銷。

勞務費預算不設比例限制

《意見》明確勞務費開支範圍,參與項目研究的研究生、參與課題研究的博士後、訪問學者以及項目聘用的研究人員、科研輔助人員等,均可開支勞務費。

勞務費預算不設比例限制,由項目承擔單位和科研人員據實編制。

《意見》還規定,省級財政科研項目中實行公開競爭方式的研發類項目,均要設立間接費用。間接費用一般指項目團隊依託單位在組織實施項目過程中發生的無法在直接費用中列支的相關費用,包括人員的績效支出、管理成本等。這意味著給予科研人員在項目資金使用尤其是人員激勵支出上更大的靈活支配權。

如自然科學類項目,可按照不超過直接費用扣除設備購置費的一定比例核定間接費用:500 萬元及以下部分為20%;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為15%;超過1000萬元的部分為13%。社會科學類項目,可按照不超過項目總支出的一定比例核定間接費用,比例為:50萬元及以下部分為30%;超過5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為20%;超過500萬元的部分為13%。

年度剩餘資金可結轉下年使用

項目資金下半年才拿到,年底就必須花完,否則就要被收回。針對不少科研人員吐槽的科研項目結余經費收回制度,《意見》明確,科研項目實施期間,年度剩餘資金可結轉下一年度繼續使用。項目完成並通過驗收或者鑒定的,結余經費由項目承擔單位自主安排。

“當年的錢花不完不用收回,這是《意見》的一大創新和亮點。”省財政廳教科文處負責人説。

《意見》還鼓勵科研人員開展國際學術交流活動,按照科研人員出國管理辦法精神,不納入國家工作人員因公臨時出國批次限量管理範圍。經費支出標準由高校院所自行制定辦法確定。

該負責人説,科研項目資金管理“激勵+鬆綁”,目的只有一個:不在報酬待遇上虧欠科研人員,不讓事務性工作打擾科研人員,讓他們集中精力搞科研、出成果。(記者 李劍軍、吳文娟 通訊員 龔經海)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石璐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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