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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探索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制

2017-11-16 10:21 來源: 浙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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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後,在省級以上經濟技術開發區(園區)、産業集聚區、特色小鎮的企業投資項目,只要産業規劃明晰,項目標準明確,都可以實施承諾制。這是記者從省發改委了解到的。據悉,《關於推行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制改革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日前已由省政府辦公廳印發。

什麼是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制?省發改委相關負責人解釋,承諾制改革的核心是以“一次性的承諾”改革“一籮筐的審批”,是以“最多跑一次”改革為引領,建立起“政府定標準、企業作承諾、過程強監管、信用有獎懲”的新型企業投資項目管理模式。

具體來説,是由政府制定經濟技術指標和行業技術規範標準,職能部門針對具體項目聯合提出標準要求,企業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書面承諾後,即可依法依規開展設計、施工等相關工作。項目竣工後進行對標驗收,通過驗收的,可以投運;驗收不合格的,不得投産。

《意見》提出,要全面組織實施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壓覆礦評估等區域評價工作,提出相關準入標準和負面清單。“通過負面清單的方式,將高污染、高能耗、高風險項目有關審批事項排除在承諾制改革試點之外。”省發改委相關負責人表示。

企業自主決策參與承諾制改革。《意見》明確,對於納入承諾制改革的投資項目,企業應當簽署承諾書。企業可以對應當履行的全部審批事項實行承諾,也可以選擇部分審批事項實行承諾。在承諾範圍內,企業按照國家規範和標準自主選擇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參建單位,並通過在線平臺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備相關情況。

加強承諾制改革項目的全過程監管。項目開工前,指導和服務企業是否按照規定和標準作出承諾,是否按照承諾的標準和要求開展施工設計。建設中,及時組織定期和不定期聯合檢查,重點監管企業是否嚴格按承諾的標準開展施工。竣工後,及時組織竣工驗收,不達標不投産。

建立健全“守信激勵、失信懲戒”信用評價機制。將企業、參建單位落實承諾行為信息記入信用檔案,通過在線平臺和信用浙江網公開披露。對信用狀況良好的信息主體,可以按照國家規定在實施行政許可、項目支持、公共資源交易等方面採取激勵措施;對不良信息主體,按照《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條例》進行處罰。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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