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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6”城市已整治涉氣“散亂污”企業6.2萬家

2017-11-22 07:37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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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石家莊11月21日電(記者高敬)截至目前,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26”城市排查出的6.2萬餘家涉氣“散亂污”企業及集群,已全部進行分類處置。各地按照“關停取締、整合搬遷、整改提升”三種方式,分類施策。

環保部21日在河北省廊坊市召開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散亂污”企業整治暨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階段總結現場會,環保部部長李幹傑介紹了這一情況。

一年來,“2+26”城市還完成電代煤、氣代煤300多萬戶,替代散煤1000多萬噸。淘汰燃煤小鍋爐4.4萬台,淘汰小煤爐等散煤燃燒設施10萬多個。天津港、黃驊港等港口已停止接收集疏港汽運煤炭。

同時,這些城市實施重點行業錯峰生産。對鋼鐵、建材等大氣污染重點行業企業實施科學生産調控,11月15日起全面錯峰生産。制定“一廠一策”錯峰運輸方案,優先選擇排放控制較好的車輛承擔大宗物料運輸任務。

在應對重污染天氣方面,各地完成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修訂工作,應急減排清單基本做到涉氣企業全覆蓋。

李幹傑表示,“2+26”城市1至2月PM2.5平均濃度同比上升23.5%的不利局面已得到全面扭轉,3月至11月15日同比下降9.8%;北京市PM2.5濃度連續7個月低於60微克/立方米,達到歷史最好水平。

他説,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歲末年初的氣象條件總體不利,一些城市PM2.5濃度不降反升,實現“大氣十條”要求的北京市PM2.5年均濃度達到60微克/立方米左右目標的壓力仍然較大。

為全力打贏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戰,他提出這些城市還需不折不扣完成攻堅行動工作任務,守住“散亂污”企業及集群綜合整治階段性成果,並要建立健全長效機制,完善排污許可、考核問責等制度,嚴格環境準入和審批,避免污染轉移。同時,落實量化問責,切實傳導壓力,落實地方大氣污染治理“黨政同責”“一崗雙責”。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雷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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