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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全面清理各類保護區內礦業權

2017-11-23 10:26 來源: 福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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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認真落實中央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省政府辦公廳日前下發《關於進一步做好各類保護區內礦業權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全面清理各類保護區內的礦業權,依法開展各類保護區內的礦業權處置。對核查發現的與各類保護區重疊的礦業權,市、縣政府要採取公告廢止、扣減避讓、整體登出等方式,逐個礦業權提出明確的處置意見。各地未按規定提出處置意見前,暫停受理礦業權的新立、延續、轉讓和變更登記申請。

同時,建立各類保護區信息的動態更新機制。建設全省各類保護區基礎數據庫,各類保護區原有範圍發生變化或新設保護區要及時更新相關數據信息。基礎數據庫逐步完善後,納入全省生態保護紅線信息管理系統。

通知要求,要進一步嚴格礦業權的審批制度,今後對新立、延續、變更的礦業權切實加強與各類保護區位置關係等情況的審查,對不符合保護區有關管控規定的不得批准。對開展專項清理處置不力或未按要求落實相關責任導致各類保護區內違規設置礦業權的地方和部門,將按照有關規定嚴格追究責任。(記者 潘園園)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韓昊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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