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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禁止將違法建設的地下空間出租

2017-11-30 14:50 來源: 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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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委發佈《物業行業安全生産隱患排查要點》
禁止將違法建設的地下空間出租

為保障物業管理中消防、電梯、供水供電設施、地下空間等各生産環節的安全運行,市住建委昨天發佈《物業行業安全生産隱患排查要點》,詳細列出87條物業行業需要遵照執行排查的要點,要求物業服務企業從設施設備、公共區域和內部管理三個方面開展全面自查。

記者注意到,在地下空間使用方面,這份排查要點明確禁止將違法建設的地下空間出租;禁止將規劃用途為非居住用途的地下空間出租居住。

消防控制室24小時專人值班

市住建委官方網站透露,為深刻汲取近期本市發生的火災事故教訓,落實市委市政府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的工作部署,按照《北京市安全生産委員會關於開展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專項行動的通知》要求,市住建委依照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及合同約定,制定了《物業行業安全生産隱患排查要點》。

這份《物業行業安全生産隱患排查要點》中包括消防、電梯、供水設施、排水、電氣、有限空間、地下空間、建築安全、高空作業、公共區域、監控防範、電動自行車管理、裝飾裝修管理、內部管理等16個方面。

在消防方面,要求物業企業要明確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項目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制定物業管理項目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並組織演練;維護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設施、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於正常狀態;消防控制室實行每日24小時專人值班制度,每班不應少於2人;對佔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的行為予以勸阻並督促改正,對拒不改正的,及時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或者公安派出所報告等。

地下空間禁租“無證”單位

在地下空間方面,要求不得將地下空間出租給無合法有效證件、證明的單位或者個人。而地下空間的安全使用也應當符合本市有關房屋建築使用安全管理、治安管理和房屋租賃管理的相關規定以及規範、標準。地下空間用於出租的,應當按照本市房屋租賃管理的相關規定辦理登記。禁止將違法建設的地下空間出租,禁止將規劃用途為非居住用途的地下空間出租居住。

如果使用人民防空工程,也應當按照所在地人民防空主管部門批准的要求使用;不得擅自改變地下空間工程的主體結構或者拆除地下空間工程的設備設施。

此外,還要求各物業企業加強安全生産責任制度的建立健全,加強建立和執行安全生産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加強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健全,不得將物業管理事項、場所、設備發包或出租給不具備安全生産條件或者相應資質的單位或者個人。

疏散樓梯間禁違規停放電動車

值得一提的是,對於在不少小區內常常出現的隱患行為在排查要點中也被明確禁止。記者也同時獲悉,《排查要點》也要求相關部門和單位將電動車火災防範納入日常工作,加強對居住、商業、辦公等場所及樓院的電動車存放、充電管理。

具體而言,嚴禁在疏散樓梯間、疏散走道等公共區域違規停放電動車,嚴禁亂接亂拉電氣線路充電,嚴格落實電動自行車棚用電安全管理。

對於不少老百姓關注的電梯安全方面,這份排查要點著重強調:相關部門和單位要建立電梯技術檔案,內容包括技術資料、竣工驗收資料、定期檢測報告、日常維修養護記錄、中大修記錄等。還要配置電梯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履行電梯安全管理責任,電梯安全管理人員也應當掌握突發事件處理流程。對在用電梯也要進行定期檢驗,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電梯,不得繼續使用。

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表示,《排查要點》的印發是為了進一步指導物業企業落實安全生産責任,理順管理機制,健全應急管理體系,提升物業企業抵禦安全生産事故風險的能力。“通過全面排查治理物業管理區域存在的安全隱患和薄弱環節,進行系統分析,找出各類安全隱患産生的內在原因,從而達到從根本上消除隱患的目的,保障市民住得放心、住得舒心。”(記者 曹政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呂浩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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