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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水資源稅改革試點正式實施

2017-12-01 09:49 來源: 天津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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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日起,水資源稅改革試點在本市正式實施。由於天津全市區域均為地下水禁採區或限採區,新政實施後會否增加居民生活用水和城鎮公共供水企業負擔呢?回答是否定的。

“此次改革維持本市原水資源費繳納義務人、徵收對象、計徵依據等基本要素不變,對城鎮公共供水企業和一般工商業稅額標準基本保持不變。”市地稅局稅政一處負責人告訴記者,“具體的稅額標準按現行水資源費徵收標準進行平轉,本市地表水平均稅額不低於每立方米0.8元,地下水平均稅額不低於每立方米4.0元。”

據介紹,本市此次試點改革採取差別徵稅政策,按照稅費平移原則對城鎮公共供水徵收水資源稅,不增加居民生活用水和城鎮公共供水企業負擔,但在超採區取用地下水的高耗水企業負擔將有所增加。同時,對高爾夫、滑雪場、洗車、洗浴等特種行業從高徵稅,其稅負也會有所增加。綜合考慮到費改稅後對企業的約束機制進一步增強,將促使企業加大節水投入,主動採取措施減少用水量、調整用水結構和轉變用水方式,一些企業的納稅額會有所減少。

本市屬於重度缺水地區,2016年,全市人均本地水資源佔有量約為100立方米,為全國人均佔有量的二十分之一。同時,地下水超採、地面沉降問題較為突出。而地表水由於水質原因,目前大部分不能直接使用,生産生活用水主要依靠引灤、引江等水利工程,用水成本很高。因此,通過稅收杠桿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對於促進水資源節約保護,充分發揮京津冀稅收政策協同效應,都具有重大現實意義。

市地稅局人士提醒,明年1月份為首個水資源稅申報期。納稅人依據水務部門核定的實際取用水量向地稅部門申報納稅。(記者 岳付玉 通訊員 張二偉 馮國興 張帆)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石璐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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