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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撫州市委原常委、市政府
原副市長吳建春被“雙開”

2017-12-01 18:10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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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南昌12月1日電(記者 賴星)根據江西省紀委1日通報,日前,經江西省委批准,省紀委對撫州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原副市長吳建春嚴重違紀問題進行立案審查。

經查,吳建春嚴重違反政治紀律,搞封建迷信活動,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將應當由個人支付的費用,由下屬單位、其他單位或者個人支付、報銷,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消費卡,違反公務接待有關規定,用公款接待親友;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從事營利性活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方面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通報稱,吳建春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並涉嫌受賄犯罪,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以嚴肅處理。依據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吳建春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察廳報省政府批准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呂浩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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