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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政府首腦(總理)理事會第十六次會議聯合公報(全文)

2017-12-02 02:50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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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俄羅斯索契12月1日電 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政府首腦(總理)理事會第十六次會議11月30日至12月1日在俄羅斯索契舉行。會議發表聯合公報,全文如下:

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政府首腦(總理)理事會第十六次會議聯合公報

2017年11月30日至12月1日,上海合作組織(以下簡稱“上合組織”或“本組織”)成員國政府首腦(總理)理事會第十六次會議在索契市舉行。印度共和國外交部長斯瓦拉傑、哈薩克斯坦共和國總理薩金塔耶夫、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吉爾吉斯共和國總理伊薩科夫、巴基斯坦伊斯蘭共和國總理阿巴西、俄羅斯聯邦政府總理梅德韋傑夫、塔吉克斯坦共和國總理拉蘇爾佐達、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總理阿裏波夫出席會議。

俄羅斯聯邦政府總理梅德韋傑夫主持會議。

上合組織秘書長阿利莫夫、上合組織地區反恐怖機構執行委員會主任瑟索耶夫、上合組織實業家委員會理事會主席巴塔洛夫和上合組織銀行聯合體理事會2016-2017年度輪值主席哈薩克斯坦開發銀行行長扎米舍夫出席會議。

上合組織觀察員國代表阿富汗伊斯蘭共和國首席執行官阿卜杜拉、白俄羅斯共和國總理科比亞科夫、伊朗伊斯蘭共和國第一副總統賈漢吉裏、蒙古國副總理恩赫圖布辛,以及聯合國副秘書長兼亞太經社會執行秘書阿赫塔爾、獨聯體執委會主席兼執行秘書列別傑夫、亞洲相互協作與信任措施會議秘書處執行主任宮建偉、歐亞經濟委員會執委會主席薩爾基相出席會議。

各代表團團長在友好和建設性氣氛中討論了當前國際和地區經濟形勢,以及上合組織框架下經濟和人文合作等廣泛議題,並就提高上述領域合作效率商定具體措施。

各代表團團長表示,將共同積極落實2017年6月9日在阿斯塔納舉行的上合組織成員國元首理事會會議成果,支持中方2017-2018年主席國工作,強調將積極利用印度和巴基斯坦作為成員國加入上合組織所帶來的新潛力。

各代表團團長歡迎吉爾吉斯斯坦2017年10月15日順利舉行總統選舉。

各代表團團長指出,世界政治和經濟正發生深刻變革。在此背景下,以相互尊重、考慮彼此利益、合作共贏、不衝突、不對抗、平等和不可分割安全等國際法原則和準則為基礎,構建公正合理、符合各國共同及各自利益的多極世界格局和新型國際關係十分重要,將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

各代表團團長一致認為,世界經濟雖仍不穩定,但呈現復蘇跡象且增長更加多元化。國際恐怖主義、地區衝突加劇、自然災害等風險也對全球經濟發展前景造成消極影響。

各代表團團長認為,為助力世界經濟復蘇,確保國際經濟與金融穩定,實現強勁、可持續、平衡和包容性增長,繼續開展廣泛平等的國際合作十分重要。所有國際經濟關係參與者在公平參與全球經貿活動方面應享有平等機會,採取單方面限制措施的做法有悖國際法準則,損害競爭環境並帶來消極影響。

各代表團團長強調,為解決對本組織所有成員國發展造成重大影響的全球經濟問題,採取協調行動十分重要。在金融和原材料市場不穩定、外匯價格持續波動、貿易保護主義抬頭的背景下,應進一步完善國際貨幣和金融體系。支持二十國集團為落實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份額及治理改革共識,以及在2019年春季會議、不晚于2019年年會前完成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第15次份額總檢查創造良好條件所作的努力。

各代表團團長認為,世界貿易組織是討論國際貿易議題和制定多邊貿易體系規則的主要平臺。為維護世貿組織規則的權威性和有效性,各代表團團長支持進一步鞏固開放、包容、透明、非歧視和以規則為基礎的多邊貿易體系,防止國際貿易關係碎片化,反對任何形式的貿易保護主義。

各代表團團長強調,上合組織首要任務之一是提高民眾福祉和生活水平,為此各國要繼續落實2030年可持續發展目標,加強貿易、産能、能源、交通、鐵路、投資、金融、農業、海關、電信等共同感興趣領域的合作,支持推廣創新技術,就制定與實施國家發展和戰略規劃、促進經濟增長、創造良好的投資營商環境交流經驗。

各代表團團長認為,創新和數字經濟是中長期經濟增長和全球可持續發展的關鍵因素,將推動上合組織框架下科技和創新合作,聯合開展科學研究、學者交流,組織各類專業競賽,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

各代表團團長認為,發展服務業和服務貿易對促進經濟增長和轉型升級具有重要意義,強調上合組織成員國在互惠原則基礎上推動服務貿易和電子商務合作十分必要,指出應研究上述領域合作前景和可能的合作方式。為此,特別應研究中方制定的上合組織成員國服務貿易合作框架草案以及建立電子商務合作機制問題。

各代表團團長主張遵循《上合組織憲章》,推動貿易和投資便利化,以逐步實現商品、資本、服務和技術的自由流通。支持進一步完善貿易便利化機制,並責成貿易便利化專門工作組商談中方制定的貿易便利化協定草案。

各代表團團長歡迎中方2018年11月在上海舉辦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

各代表團團長強調,應根據《上合組織成員國多邊經貿合作綱要》集中力量實施具體合作項目,認為切實落實《〈上合組織至2025年發展戰略〉2016-2020年行動計劃》和《2017-2021年上合組織進一步推動項目合作的措施清單》十分重要。

各代表團團長支持繼續共同落實《上合組織成員國政府首腦(總理)關於區域經濟合作的聲明》(2015年12月15日,鄭州),將積極推動上合組織成員國多邊合作倡議落地,促進本地區互利夥伴合作,加快經濟發展,擴大交通運輸聯通,提升投資規模,促進創新技術應用和保障居民就業。

哈薩克斯坦共和國、吉爾吉斯共和國、巴基斯坦伊斯蘭共和國、俄羅斯聯邦、塔吉克斯坦共和國和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總理重申支持中華人民共和國提出的“一帶一路”倡議。各方高度評價2017年5月14日至15日在北京舉行的“一帶一路”國際合作高峰論壇成果並願共同落實,支持在相互尊重、平等互利原則基礎上促進可持續發展的各項國際、地區和國別倡議對接合作。

各代表團團長歡迎塔吉克斯坦共和國2018年在聯合國框架下舉辦2018-2028年“水促進可持續發展”國際行動十年計劃國際會議。

各代表團團長認為,應提升上合組織框架內各領域會議、工作組及其他合作機制的工作效率。

各代表團團長肯定2017年11月15日在莫斯科舉行的經濟與貿易部長第十六次會議成果。

各代表團團長支持2018年在中國舉行上合組織工商論壇。

各代表團團長認為,加強人力資源培訓合作,考慮建立上合組織成員國經濟智庫合作機制十分重要。

各代表團團長指出,應深化多邊交通運輸領域合作,包括新建和升級現有國際公路和鐵路運輸走廊,規劃高速幹線、落實多功能物流中心以及其他基礎設施合作項目,以釋放成員國過境運輸潛力。應在實現法律法規共融、電子文件流轉、貨物追蹤的基礎上,建立統一高效的過境運輸系統。

各代表團團長對啟動落實2014年9月12日在杜尚別簽署的《上合組織成員國政府間國際道路運輸便利化協定》表示歡迎。積極評價2017年5月23日至24日在北京舉行的上合組織成員國國際道路運輸便利化聯委會籌備會議成果。認為制定《上合組織公路協調發展規劃》將為擴大本組織國家間交通運輸聯通作出重要貢獻。

各代表團團長歡迎上合組織與聯合國亞太經社會2017年11月23日在曼谷成功舉行“向地區交通互聯互通前行”高級別活動。

各代表團團長指出,繼續在能源領域開展全方位合作具有重要意義,包括擴大利用可再生和可替代能源,在開採、運輸和使用傳統能源方面發展高效和環保技術,以減少對環境破壞,促進向節能經濟轉型。

各代表團團長支持深化經濟和金融領域合作,為發展貿易和投資合作創造良好條件。認為應繼續推動金融機構和金融服務網絡化佈局,加強金融監管交流。強調要充分發揮銀行間合作潛力,並利用上合組織地區現有及在建的融資機制。將在專家層面繼續磋商,就建立上合組織開發銀行和發展基金(專門賬戶)制定共同方案,不斷推進投資等優先領域經濟合作。

各代表團團長指出,應在貿易往來和投資活動中增加使用本幣,以減少交易費用和時間,提升成員國貨幣在國際資本市場上的地位。

各代表團團長強調,上合組織實業家委員會和銀聯體應更積極地參與全面經濟合作,對通過《上合組織銀聯體2017-2021年中期發展戰略》予以肯定,指出應邀請觀察員國和對話夥伴有關政府組織和實業界參與上述機構的工作。

各代表團團長支持繼續開展農業合作,特別是切實落實2010年6月11日在塔什幹簽署的《上合組織成員國政府間農業合作協定》;表示願探討糧食生産、適應氣候變化、開發推廣新型農業技術、落實養殖種植和農産品加工、土壤改良、水利工程、農業灌溉等合作項目,擴大農産品貿易和農業投資領域合作,加強成員國重點高校間合作以培養農業幹部並提高其職業素質,促進獸醫、植物檢疫及食品安全領域合作,參加上合組織成員國舉辦的研討會、論壇和專項展覽。

各代表團團長探討了關於發展上合組織成員國地方合作的問題,歡迎建立上合組織地方領導人論壇的倡議並建議繼續就此開展工作。

各代表團團長強調,支持中小企業對促進經濟增長和增加居民就業具有重要意義。為此,支持簽署《上合組織成員國經貿部門間促進中小企業合作諒解備忘錄》,歡迎俄方在烏法舉辦上合組織與金磚國家小型企業論壇。

各代表團團長支持繼續切實落實2007年11月2日在塔什幹簽署的《上合組織成員國政府間海關合作與互助協定》、關於海關領域簡化貿易手續和深化經濟合作的其他文件以及《2016-2021年上合組織成員國海關合作綱要》,積極評價2017年4月26日至27日在阿拉木圖、2017年11月1日至2日在莫斯科舉行的上合組織成員國海關合作專門工作組第三十一次、第三十二次會議成果。

各代表團團長贊同進一步擴大上合組織成員國在通信和信息技術領域全方位互利合作,並探討現代信息和電信技術專業工作組具體的合作領域。

各代表團團長高度評價上合組織參加2017阿斯塔納專項世博會,認為這對提升上合組織國際威望、落實《上合組織至2025年發展戰略》及其2016-2020年行動計劃具有重要意義,表示相信此次參展將進一步推動成員國間科學、文化和創新合作。

各代表團團長強調,加強文化、教育、科技、環保、衛生、媒體、體育、旅遊、上合組織地區文化和自然遺産研究與保護領域合作具有重要意義。

各代表團團長歡迎中方在上合組織主席國框架下舉辦活動,推動弘揚“上海精神”,發展青年夥伴關係,支持上合組織國家青年和青年組織繼續拓展協作、溝通和交流。

各代表團團長積極評價2017年6月2日在阿斯塔納舉行的上合組織成員國文化部長會議成果,認為此次會議為落實2007年8月16日在比什凱克簽署的《上合組織成員國政府間文化合作協定》發揮了積極作用;表示願繼續促進上合組織框架下文化交流,增進各國人民間相互了解,尊重成員國文化傳統與習俗,保護和鼓勵文化多樣性,舉辦國際展覽、文化節和競賽活動,推動創作團體或個人參與上合組織各項活動,發掘檔案庫和圖書館保存的歷史檔案,深化國家間文化交流與合作,深入研究彼此的文化與文明,加強上合組織地區包括絲綢之路沿線地區文化和自然遺産保護領域合作。

各代表團團長歡迎吉爾吉斯斯坦2018年舉辦第三屆世界遊牧民族運動會。

各代表團團長贊同積極落實2013年9月13日在比什凱克簽署的《上合組織成員國政府間科技合作協定》2016-2020年落實措施計劃,採取實際措施挖掘《上合組織科技夥伴計劃》潛力。

各代表團團長強調,應深化人民健康、衛生、醫療服務、藥學服務、傳染病和慢性病防控領域的雙邊和多邊合作,培養專業人才,提高醫療衛生工作者業務素質。

各代表團團長指出,傳染病是各國面臨的共同威脅,促進傳染病防控和應對領域的合作、在成員國衛生防疫部門領導人會議機制框架內交流經驗具有重要意義。各代表團團長呼籲以2013年11月29日在塔什幹簽署的《上合組織成員國傳染病疫情通報方案》為基礎深化該領域合作。

各代表團團長高度評價2017年10月31日在索契舉辦的上合組織成員國衛生防疫部門領導人第五次會議成果,本次會議就增強上合組織抵禦危險傳染病擴散威脅和挑戰的能力以及制定2018年峰會關於應對疫情威脅的聯合聲明提出了建議。

各代表團團長高度評價世界衛生組織2017年11月16至17日在莫斯科舉行的可持續發展背景下防控結核病首屆全球部長級會議成果。

各代表團團長認為,進一步深化上合組織成員國媒體間合作十分重要,包括研究推動媒體溝通交流的舉措。

各代表團團長指出,上合組織成員國在體育領域開展合作對普及傳統體育項目和深化人民之間的友好關係十分重要;高度評價在2017年8月27日阿斯塔納專項世博會期間為慶祝上合組織館日舉行上合-亞信國際馬拉松賽,歡迎2017年12月31日再次舉辦上合-昆明國際馬拉松賽。

各代表團團長認為,落實2017年6月9日在阿斯塔納簽署的《<上合組織成員國旅遊合作綱要>聯合行動計劃》具有重要意義,同意擴大旅遊交流,進一步深化上合組織成員國民眾間相互理解與友誼。

各代表團團長強調,為當代人和子孫後代維護安全的自然環境是各方共同任務,支持開展並深化上合組織框架內環保合作。鑒此,各代表團團長認為應儘快完成《上合組織成員國環保合作構想》草案商談工作。

各代表團團長強調,2017年8月25日在比什凱克舉辦的全球雪豹保護論壇具有重要意義,認為各方共同努力有助於保護雪豹物種及寶貴的自然生態系統。

各代表團團長高度評價72屆聯大期間于2017年9月20日在紐約舉行的上合組織成員國外長理事會非例行會議成果。

各代表團團長肯定了2017年9月17日在北京舉行的上合組織地區反恐怖機構理事會第三十一次會議成果,強調在當前國際和地區形勢下有效開展打擊恐怖主義、分裂主義和極端主義務實合作具有迫切意義。

各代表團團長歡迎2017年10月11日在莫斯科舉行“上合組織-阿富汗聯絡組”副外長級會議,強調應支持阿富汗政府和人民通過政治磋商和對話改善國內局勢的努力,以恢復阿富汗的和平、穩定和繁榮,支持中方于2018年初在華舉辦聯絡組副外長級會議。

各代表團團長肯定了2017年8月24日至25日在喬蓬阿塔舉行的上合組織成員國緊急救災部門領導人第九次會議成果,歡迎2019年在印度舉行第十次會議的建議,指出會議批准《2018-2019年落實<上合組織成員國政府間救災互助協定>(2005年10月26日,莫斯科)行動計劃》具有現實意義。

各代表團團長肯定了2017年10月20日在塔什幹舉行的上合組織成員國司法部長會議成果,包括商定成立司法鑒定專家工作組和法律服務聯合工作組,繼續就保障公民、企業主體和有關機構訪問上合組織成員國法律信息庫開展工作。

各代表團團長積極評價2017年10月25日至27日在塔什幹舉行的上合組織成員國最高法院院長會議成果,認為這有助於進一步發展成員國審判機關在加強上合組織地區法治和公正領域的協作。

各代表團團長肯定了2017年11月28日至30日在聖彼得堡舉行的上合組織成員國總檢察長第十五次會議成果,認為會議對集中力量應對現代信息通信技術犯罪等新威脅與新挑戰具有積極意義。

各代表團團長呼籲觀察員國和對話夥伴國積極抓住機遇擴大與上合組織互利合作,指出按規定程序加入本組織務實合作機制和有關法律文件十分重要。

各代表團團長支持上合組織與其他國際和地區組織,包括從事經濟發展和人文合作的組織開展合作,指出與聯合國及其專門機構深化務實合作具有特殊意義。

各代表團團長通過了《上合組織秘書處關於<上合組織成員國多邊經貿合作綱要>落實情況的報告》,批准了上合組織2018年預算,並就上合組織常設機構的一系列財務和組織問題簽署決議。

各代表團團長指出,上合組織參加了2017年5月14日至15日在北京舉行的“一帶一路”國際合作高峰論壇、2017年6月1日舉行的聖彼得堡國際經濟論壇、2017年6月16日至17日在阿斯塔納舉行的第十屆阿斯塔納經濟論壇、2017年6月10日至9月10日舉行的阿斯塔納專項世博會、2017年9月6日至7日在符拉迪沃斯托克舉行的東方經濟論壇、2017年9月10日至11日在阿斯塔納舉行的伊斯蘭合作組織科技峰會以及2017年9月21日至23日在西安舉行的2017歐亞經濟論壇。

各代表團團長對俄方的熱情接待和上合組織成員國政府首腦(總理)理事會會議高水平的組織工作表示感謝。

上合組織成員國政府首腦(總理)理事會下次會議將於2018年在塔吉克斯坦舉行。

印度共和國外交部長     斯瓦拉傑
  哈薩克斯坦共和國總理    薩金塔耶夫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總理  李克強
  吉爾吉斯共和國總理     伊薩科夫
  巴基斯坦伊斯蘭共和國總理  阿巴西
  俄羅斯聯邦政府總理     梅德韋傑夫
  塔吉克斯坦共和國總理    拉蘇爾佐達
  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總理   阿裏波夫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韓昊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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