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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明年起成果轉化收益不低於70%用於獎勵科技人員

2017-12-03 16:15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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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濟南12月3日電(記者 王海鷹)從明年起,山東省科技人員從職務成果轉化收益中可提取的部分,將由原來的不低於50%,提高到不低於70%。

這是新修訂的《山東省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條例》規定的內容。這部新修訂的法規近日由山東省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33次會議通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新條例規定,將職務科技成果轉讓、許可給他人實施的,可從該項科技成果轉讓凈收入或者許可凈收入中提取不低於70%的比例獎勵對完成、轉化成果作出重要貢獻的人員;將職務科技成果作價投資的,可從該項成果形成的股份或者出資比例中提取不低於70%的比例,獎勵科技人員。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石璐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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