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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水利移民扶持項目收益可用於貧困移民戶脫貧

2017-12-05 20:34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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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濟南12月5日電(記者 葉婧、潘林青)日前印發的《山東省水利移民扶持項目運營管理和收益分配暫行辦法》規定,移民扶持項目收益用於貧困移民戶脫貧和村級公益事業發展。扶持任務全部完成後,項目收益歸村(社區)集體所有。

山東規定,移民扶持項目僅涉及單個移民村(社區)的,項目産權為項目所在村(社區)集體所有;涉及兩個或兩個以上移民村(社區)的,項目産權為被扶持村(社區)共同所有,根據各村(社區)移民資金所佔比例折股量化到受益村(社區)。同時,移民扶持項目收益歸移民村(社區)集體所有;産權或股權歸屬多個移民村(社區)的,根據各村(社區)産權比例分配收益。

為規範水利移民扶持項目運營管理和收益分配,保障項目資金安全和項目效益,山東制定了《山東省水利移民扶持項目運營管理和收益分配暫行辦法》。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劉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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