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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門發文規範特色小鎮建設防止“新瓶裝舊酒”

2017-12-05 21:50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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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12月5日電(記者 安蓓)國家發改委等四部門近日出臺文件,要求特色小鎮和特色小城鎮建設創新工作思路、方法和機制,著力培育供給側小鎮經濟,努力走出一條特色鮮明、産城融合、惠及群眾的新路子,防止“新瓶裝舊酒”“穿新鞋走老路”。

根據國家發改委等四部門發佈的《關於規範推進特色小鎮和特色小城鎮建設的若干意見》,特色小鎮和特色小城鎮建設要堅持因地制宜,不搞區域平衡、産業平衡、數量要求和政績考核,防止盲目發展、一哄而上。要堅持産業建鎮,打造具有核心競爭力和可持續發展特徵的獨特産業生態,防止千鎮一面和房地産化。堅持以人為本,提高人民獲得感和幸福感,防止政績工程和形象工程。要堅持市場主導,防止政府大包大攬和加劇債務風險。

意見要求,各地區要準確理解特色小鎮內涵特質,不能盲目把産業園區、旅遊景區、體育基地、美麗鄉村、田園綜合體以及行政建制鎮戴上特色小鎮“帽子”。要遵循城鎮化發展規律,特別是中西部地區要從實際出發,避免盲目發展、過度追求數量目標和投資規模。要嚴防政府債務風險,縣級政府綜合債務率超過100%的風險預警地區,不得通過融資平臺公司變相舉債立項建設。嚴控房地産化傾向,防範“假小鎮真地産”項目。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劉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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