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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完善綜合標準 對落後産能説“不”

2017-12-06 17:34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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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濟南12月6日電(記者 張志龍)為了推動落後産能退出工作,山東近日提出,將以鋼鐵、煤炭、水泥等行業為重點,通過完善綜合標準體系,嚴格常態化執法和強制性標準實施,促使一批能耗、環保、安全、技術達不到標準的産能,依法依規關停退出。

山東省日前印發的《利用綜合標準依法依規推動落後産能退出工作方案》提出,將嚴格執行節約能源法,對達不到強制性能耗限額標準要求的産能,應在6個月內整改;逾期未整改或經整改仍未達標的,依法關停退出。

據了解,山東還將嚴格執行環境保護等法律法規,對超過大氣和水等污染物排放標準排污、違反固體廢物管理法律法規,以及超過重點污染物總量控制指標排污的企業,責令採取限制生産、停産整治等措施;情節嚴重的,報經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批准,責令停業、關閉。

此外,山東要求,淘汰相關工藝技術裝備,須拆除相應主體設備。具備拆除條件的應立即拆除;暫不具備拆除條件的,應立即斷水、斷電,拆除動力裝置,封存主體設備,企業向社會公開承諾不再恢復生産,同時接受社會監督,並限時拆除。

據介紹,對未按期完成落後産能退出的企業,由相關部門將有關信息納入省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和人民銀行徵信系統,並在“信用山東”網站等平臺公佈,在土地供應、資金支持、稅收管理等方面,依法依規實施聯合懲戒和信用約束。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張興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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