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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機場禁飛小型飛行物 違者將依法處罰

2017-12-08 16:06 來源: 青海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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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西寧12月8日電(記者 曹婷)青海近日將省內各機場凈空保護區確定為“低慢小”航空器禁飛區域,禁止飛行高度低於500米、飛行速度小于200公里/小時、雷達反射面積小于2平方米的飛行目標,違反規定飛行的將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處罰。

根據《關於將機場凈空保護區確定為“地慢小”航空器的規定》,機場凈空保護區為西寧曹家堡機場、海西州格爾木機場、海西州德令哈機場、海西州花土溝機場、玉樹州巴塘機場和果洛州瑪沁機場跑道中心線兩側各10公里、跑道兩端各20公里圍合組成的矩形區域範圍。

其中,禁飛的小型飛行物主要包括無人機、輕型和超輕型飛機、輕型直升機、滑翔機、三角翼、滑翔傘、動力傘、熱氣球、飛艇、航空模型、空飄氣球、係留氣球、孔明燈和其他需要管理的危險性低空慢速小目標飛行器(物)等。

目前該規定已經施行。未經航空管制部門批准,違反規定在禁飛區域飛行並干擾民航航班正常飛行的,將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處罰。涉嫌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石璐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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