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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擴大自治區本級醫保個人賬戶
使用範圍實現“家庭共享”

2017-12-10 17:01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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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南寧12月10日電(記者 何偉)記者從廣西壯族自治區社保局獲悉,廣西近日開始在自治區本級擴大職工醫保個人賬戶資金的使用範圍,個人賬戶資金可支付其配偶、子女、父母、配偶父母的醫療保障費用等。

為充分發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資金保障功能,增加互助共濟性、提高使用效率,自治區社保局日前下發了《關於擴大自治區本級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使用範圍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醫保個人賬戶資金可支付參保職工本人在定點醫療機構門診或住院産生由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同時可支付其已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部分親屬在定點醫療機構門診或住院産生由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此外,個人賬戶資金也可支付其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買藥品、醫療器械、醫用材料、批准文號為衛消字或衛殺準字的消毒用品,以及批准文號為國藥健字的保健食品。

自治區社保局提醒,要實現醫保賬戶的“家庭共享”,需要授權人先綁定使用人,之後個人賬戶資金才能供使用人使用,具體授權綁定及變更授權可通過“廣西人社服務微信公眾號”、自治區社保局網上服務平臺、自治區社保局自助服務一體機等3種方式進行辦理。使用人在使用授權人個人賬戶資金支付時,須向定點醫療機構提供授權人的社保卡,並按規定程序辦理費用結算。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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