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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部門關於印發《海島海水淡化工程實施方案》
的通知

2017-12-12 16:13 來源: 發展改革委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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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海洋局
關於印發《海島海水淡化工程實施方案》的通知

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發展改革委、海洋廳(局):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提出的165項重大工程中“實施海島海水淡化示範工程”要求,推動海水淡化規模化應用,積極推進《全國海水利用“十三五”規劃》《節水型社會建設“十三五”規劃》的實施,引導海水利用快速健康發展,我們組織編制了《海島海水淡化工程實施方案》。現印發你們,請各地區、各有關部門根據本實施方案要求,紮實推進,確保各項任務措施落到實處。

聯絡人及聯絡方式:

國家發展改革委環資司    馬淑傑  牛  波 010-68505573

國家海洋局規劃與經濟司  梁  健  鄧康橋 010-68048202

附件:海島海水淡化工程實施方案

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 家 海 洋 局
2017年12月5日

沿海16個省市名單及排序:

天津市、河北省、遼寧省、大連市、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寧波市、福建省、廈門市、山東省、青島市、廣東省、深圳市、廣西壯族自治區、海南省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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