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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數據法治發展報告(2017)》發佈

2017-12-13 15:02 來源: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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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騷擾電話、短信最慣用的套路是什麼嗎?你知道哪類電子賬戶最容易被盜嗎?你知道大多數人面對個人隱私洩露時如何應對嗎……近日,由中國政法大學主辦的“新時代大數據法治峰會——大數據·新增長點·新動能·新秩序”峰會,發佈了《中國大數據法治發展報告(2017)》,對我國公民個人數據濫用以及個人數據保護法治意識現狀進行了全面調查。

《報告》顯示,當前我國大部分公民會接到騷擾電話和垃圾短信,個人信息洩露情況嚴重,其中接到知道個人信息的推銷電話佔據了最大比例,其次接到冒充公檢法、稅務機關、銀行的詐騙電話也佔據很大比重。此外,租房購房、網絡報名考試註冊、使用互聯網金融服務後收到大量電話短信騷擾的現象也十分嚴重。在電子賬戶方面,社交賬戶(QQ、微信、微博)被盜成重災區,電子郵箱、雲存儲賬戶、電子商務賬戶(如淘寶)、互聯網金融賬戶(P2P)的被盜危險緊隨其後。值得注意的是,50%的受訪者遭受到不同程度的金錢損失,12%的受訪者損失在3000元以上。

“大多數人面對數據濫用、信息洩露時,選擇忍耐和消極抵抗。”中國政法大學互聯網金融法律研究院院長、中國政法大學大數據與法制研究中心主任李愛君介紹,大部分人收到電話騷擾時選擇列入拒接名單或挂掉電話,但在遭受財産損失後,仍有45.15%的受訪者沒有採取任何維權措施。“不維權的原因很多,一方面,受訪者認為維權消耗時間且維權程序複雜,維權成本高;另一方面,普通用戶不容易收集到有力證據。此外,還有接近四成的受訪者根本不知道如何維權。”李愛君表示,其實不僅是受訪者,所有人意識到個人信息洩露後,都深感維權無力。

“出現這種情況,涉及民事責任的證據規則問題。民事訴訟的一般證據規則,採用誰主張誰舉證,但數據洩露有很強的專業性,數據的收集、使用、傳播都具有隱秘性,普通用戶很難拿到證據。”李愛君表示,很多專家雖然提出了舉證責任倒置(侵害方舉證)的觀點,但在實際操作層面卻並不容易實現。

事實上,在互聯網高速發展的背景下,網絡的黑色産業鏈條逐漸孵化成熟,並向組織化、集團化發展,黑客攻擊事件頻發,各類竊取信息的行為不斷發生,國家層面和個人層面的信息安全面臨著新的問題和挑戰。可以説,數據安全問題已經成為世界各國和各行各業普遍關注的焦點。

李愛君認為,這些問題産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當務之急是在我國大數據發展過程中建立法治意識,同時完善大數據安全保護制度、大數據應用法律制度監管體系以及法律責任制度等。“我國的大數據産業發展已經走到了法治關口,法治已成為大數據應用健康發展和實現數據強國的重要保障和路徑。”李愛君説。

“法治是大數據健康發展的基礎,只有在法治的軌道上才能實現大數據應用與安全的平衡,才能在應用大數據的同時,保證國家、公共利益和個人的安全。”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秘書長陸書春表示,實現大數據的法治化,首先要有完善的科學立法,其次要普遍服從已實施的法律制度,再次是要培養大數據的法律人才。

“數據安全應成為大數據行業立法的重點。”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教授時建中表示,法的價值一般包括安全、公正和效率。其中,安全應是第一位和基礎性的價值,沒有安全,便奢談公正與效率。因此,對於數據生産、採集、存儲、加工、分析、服務等相關經濟活動中如何確保數據安全,應該是立法的重點,是規範數據行為和促進數據行業發展的法治需求。

《網絡安全法》已于2017年6月1日正式實施,法律明確了大數據安全和數據跨境流動等相關管理規範。網絡安全法的實施,也標誌著我國數據應用的法治化,為以後數據應用相關制度的制定提供了基礎,為數據安全提供了法律保障。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姜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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