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安徽:食品小攤販有了公示卡

2017-12-13 16:33 來源: 新華社
字號:默認 超大 | 打印 |

新華社合肥12月13日電(記者 鮑曉菁)食品小攤販由於其流動性強,難以管理。記者從安徽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獲悉,近日該省實施《安徽省食品攤販備案管理辦法(試行)》,規定從事食品經營活動的小攤販,本月起要向轄區食藥監部門申請備案,有關信息刊登在公示卡上,並且規定食品小攤販在幼兒園、中小學校門口兩側200米範圍內不得擺攤經營。

根據辦法,食品攤販應當先行取得縣級人民政府確定的允許食品攤販擺設攤點的經營區域(經營地點、攤位),再申領《食品攤販信息公示卡》;並向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食藥監管部門派出機構提交安徽省食品攤販備案申請書、經營者身份證複印件和從業人員的健康證明複印件等相關材料進行備案。食藥監部門將為食品小攤販免費發放《食品攤販信息公示卡》,卡上載明食品攤販備案編號、經營者姓名、聯絡方式、主體業態、經營地點、攤位編號、有效期、日常監管人員、備案機構名稱等信息。公示卡實行一地一卡原則,即食品攤販在一個地點(場所)從事食品經營活動,應當取得一個《食品攤販信息公示卡》。

辦法規定,在不影響城市交通和環境衛生情形下,縣級人民政府可以確定臨時經營區域和經營時段,允許食品攤販擺設攤點,但幼兒園、中小學校門口兩側200米範圍內不得確定為食品攤販經營活動區域。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宋岩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