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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皮書:中共十八大以來
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得到強化

2017-12-15 16:35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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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12月15日電(記者 丁小溪、程卓)國務院新聞辦15日發表的《中國人權法治化保障的新進展》白皮書介紹,中共十八大以來,始終堅持加強黨內法規制度建設,強化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讓人民監督權力,堅持用制度管權管人管事。

白皮書表示,中共十八屆六中全會通過《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明確進一步完善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機制,形成有權必有責、用權必擔責、濫權必追責的制度安排;規定實行權力清單制度、公開權力運行過程和結果、健全不當用權問責機制、加強對領導幹部的監督等;要求黨的各級組織和領導幹部必須在憲法法律範圍內活動,自覺按法定權限、規則、程序辦事,決不能以言代法、以權壓法、逐利違法、徇私枉法,保證把人民賦予的權力真正用來為人民謀利益。

《中國共産黨黨內監督條例》明確規定,黨的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幹部是黨內監督的重點對象,構建起黨中央統一領導、黨委(黨組)全面監督、紀律檢查機關專責監督、黨的工作部門職能監督、黨的基層組織日常監督、黨員民主監督的黨內監督體系。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陸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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