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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嚴肅查處“以貸轉存”等
變相提高融資成本行為

2017-12-23 14:55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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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濟南12月23日電(記者 席敏)記者從山東省政府獲悉,山東省日前出臺《關於支持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的十條意見》提出,積極防範化解企業債務風險,嚴肅查處以貸轉存、存貸挂鉤、借貸搭售等變相提高融資成本、加重企業負擔行為。

根據這一意見,山東省將建立健全融資新機制,鼓勵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依法發起設立民營銀行,或向省內農商行、城商行、村鎮銀行投資入股,發起設立小額貸款公司、民間融資機構、要素交易市場等地方金融組織;引導企業採取擔保公司替代、調整擔保人、置換抵(質)押物等方式,有效“破圈斷鏈”。

山東省規定,支持民營企業參與設立市級註冊資本10億元、縣級註冊資本3億元以上的大型融資擔保機構;支持發展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降低擔保費率,由此減少的收益由各級財政給予適當補償;創新質押方式,開展小微企業應收賬款質押融資、知識産權質押融資等動産質押融資。

據了解,山東省還將創新質押方式,開展小微企業應收賬款質押融資、知識産權質押融資等動産質押融資;合法合規創新“政銀保”貸款保證保險業務,對發展前景好的民營企業,放寬保險費率、期限以及銀行貸款利率浮動水平。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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