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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擬立法保護英烈

2017-12-25 10:28 來源: 人民日報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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捍衛英烈尊嚴 弘揚浩然正氣
中國擬立法保護英烈

近年來,互聯網上編造謠言抹黑英雄、詆毀先烈的現象不時出現,甚至有人打著“還原歷史”“探究細節”等旗號,歪曲歷史特別是近現代歷史,肆意曲解英烈事跡,引起社會各界憤慨譴責。

12月22日,英雄烈士保護法草案首次提請在京舉行的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審議。草案對英雄烈士的歷史功勳及紀念緬懷活動、紀念場所及其維護要求、烈士褒揚和遺屬撫恤優待等作出明確規定,用立法回應社會各界關切,捍衛英烈尊嚴。

● 立法呼聲高漲

英雄烈士的事跡和精神是中華民族共同的歷史記憶和寶貴的精神財富,是中國共産黨領導中國各族人民96年來不懈奮鬥偉大歷程、可歌可泣英雄史詩的縮影和代表,是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強大精神動力。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實現我們的目標,需要英雄,需要英雄精神。我們要銘記一切為中華民族和中國人民作出貢獻的英雄們,崇尚英雄,捍衛英雄,學習英雄,關愛英雄。”

近年來,對於立法保護英雄烈士的呼聲不斷高漲。在今年全國“兩會”上,有251人次全國人大代表、全國政協委員和一些群眾來信提出,建議通過立法加強英雄烈士保護。

英雄烈士保護立法工作受到黨中央的高度重視,今年4月立法工作正式啟動。

● 英烈不容詆毀

“一些人醜化、詆毀、貶損、質疑我黨我軍歷史上的英雄烈士,其實質是動搖中國共産黨的執政根基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對這些行為必須在法律上明確予以禁止。”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許安標表示。

“國家保護英雄烈士,對英雄烈士予以褒揚、紀念,維護英雄烈士尊嚴和合法權益。”英雄烈士保護法草案明確提出,禁止歪曲、醜化、詆毀、否定英雄烈士的事跡和精神;公安、文化、新聞出版廣電、網信、民政、工商等部門在監管工作中有保護英雄烈士名譽榮譽的職責。

草案還進一步作出規定:網絡運營者發現侵害英雄烈士名譽榮譽的網絡信息時,負有及時處置的義務;建立對侵害烈士名譽榮譽案件的公益訴訟制度,檢察機關作為提起公益訴訟的主體;對實施侮辱、誹謗英雄烈士等行為依法追究治安和刑事責任。

● 保護傳承並重

為英雄烈士保護立法的意義,並不止于為英烈“護名”。從草案條款中可以看出,在保護英烈的同時,同樣注重傳承英烈精神、弘揚浩然正氣。

草案專門規定,國家鼓勵和支持開展對英雄烈士事跡和精神的研究,以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為指導認識和記述歷史;教育行政部門應當以青少年學生為重點,將英雄烈士事跡和精神的宣傳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文化、新聞出版廣電、網信等部門應當鼓勵和支持以英雄烈士事跡為題材、弘揚英雄烈士精神的優秀文學藝術、影視作品以及出版物的創作生産和宣傳推廣。

此外,為增強紀念緬懷英雄烈士的規範性、儀式性,草案還對設立烈士紀念日、舉行紀念活動等都作了明確規定。

● 世界各國共識

近年來,中國對於保護英雄烈士名譽的相關立法正在逐步完善。2014年8月3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以法律形式將9月30日設立為烈士紀念日,並規定每年9月30日國家舉行紀念烈士活動。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中特別明確,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事實上,立法保護英烈權益,是世界各國的通行做法。針對英烈權益保護,許多國家都有著相應的管理、立法與司法的實踐經驗。

如俄羅斯先後頒布了《衛國烈士紀念法》《關於俄羅斯軍人榮譽日和紀念日》等多部法律文件,並於2015年7月成立了“與以危害俄羅斯利益而篡改歷史行為鬥爭委員會”,普京簽署法案,把否定歪曲歷史事實認定為違法行為;美國則頒布了《愛國者法案》《尊重美國陣亡英雄法案》等,規定要對褻瀆英雄烈士的行為進行嚴厲懲罰。(記者 孫懿)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陸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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