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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政府向社會購買11項養老服務

2017-12-26 07:17 來源: 天津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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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購買服務項目

基本養老規劃與政策研究、基本養老信息收集和信息系統建設及維護等管理工作、公辦養老設施管理與維護服務、居家養老服務和護理服務及日間照料、社區助餐服務(包括社區食堂和中央廚房等)、失智失能老人養老服務、養老服務和服務機構評估和老年人身體狀況評估、養老機構管理服務人員培訓、臨終關懷服務、其他政府委託的基本養老服務。

目前,津城60歲以上戶籍人口占全市戶籍人口的23.35%,這意味著大約5人當中就有1位是老年人。人口老齡化進程的加快,讓養老服務供不應求,單靠政府一方力量已無法滿足老年人日益增長的養老需求。昨日從市民政局獲悉,《2018年民政部門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專門化目錄》已經確定,其中涉及養老服務項目就達11項,公辦養老機構也將委託社會力量參與養老服務。

據介紹,從2014年起,民政部門就已經嘗試向社會力量購買養老服務項目,並逐年加大購買的“數量”,明年購買服務項目除了保留項外,新增了公辦養老機構養老服務項目,這也是推進養老機構公建民營改革的具體舉措。購買服務項目還包括,基本養老規劃與政策研究、基本養老信息收集和信息系統建設及維護等管理工作、公辦養老設施管理與維護服務、居家養老服務和護理服務及日間照料、社區助餐服務(包括社區食堂和中央廚房等)、失智失能老人養老服務、養老服務和服務機構評估和老年人身體狀況評估、養老機構管理服務人員培訓、臨終關懷服務、其他政府委託的基本養老服務。

針對這次新增的公辦養老機構養老服務項目,市民政局相關負責人介紹,養老機構實行“公建民營”改革,是民政部在全國逐步推廣的工作,目的就是緩解國辦養老機構“一床難求”,民辦養老機構“少人問津”的現狀,“管辦分離”是此次改革的主要思路,政府不再通過直接運營養老機構方式面向社會老人提供服務,逐步以公建民營等方式委託社會力量參與運營、參與服務,社會力量可以是具備養老服務專業的社會組織,也可以是民辦的養老機構。(記者 韓雯)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姜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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