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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擴大工傷保險覆蓋面 療休養納入認定範圍

2017-12-27 16:28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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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杭州12月27日電(記者 岳德亮)《浙江省工傷保險條例》經浙江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該《條例》擴大了工傷保險覆蓋面,明確將療休養等多種情形納入認定範圍。

浙江省人力社保廳相關負責人表示,《條例》將參保範圍從國家規定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間非營利組織、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擴大了到國家機關和參公管理事業單位,使工傷保險制度覆蓋包括公務員在內的所有職工。

而且,經浙江省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批准,市、縣可以試行職業技工等學校實習生在實習期間和已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人員在繼續就業期間參加工傷保險。

《條例》指出,突發疾病、生活生理需要、參加學習文體活動、參加療休養等四種情形視為“工作原因”,所受的傷害納入工傷認定範圍。

截至2017年11月底,浙江省近108萬家用人單位、超過1968萬名職工參加工傷保險,累計240萬名工傷職工或者工亡職工供養親屬享受了工傷保險待遇,基本形成了“覆蓋所有職業人群、政策規定一致、待遇標準相同”的工傷保險制度體系。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于士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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