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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加強縣級脫貧攻堅項目庫建設和完善扶貧資金項目公示公告制度

2017-12-28 08:30 來源: 雲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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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雲南省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印發《關於加強縣級脫貧攻堅項目庫建設和完善扶貧資金項目公示公告制度的實施意見》,併發出通知要求各州、市、縣、區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省扶貧開發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辦法,並於2018年3月31日前全面完成縣級項目庫建設工作。《實施意見》全文如下。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和省委、省政府開展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的要求,強化財政扶貧資金監管,確保資金使用規範、安全、高效,現就建立完善脫貧攻堅項目庫建設和扶貧資金公示公告制度特製定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決貫徹中央脫貧攻堅決策部署,牢牢堅持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基本方略,踐行黨的群眾路線,轉變幹部工作作風,夯實精準施策基礎,提高農村治理能力,強化扶貧資金全過程監管,預防扶貧領域腐敗問題,著力解決基層扶貧資金使用不夠精準、透明度不高,群眾知曉率、參與度不夠的突出問題,確保脫貧攻堅各項政策措施落細、落小、落實,堅決打贏全省脫貧攻堅戰。

(二)基本原則

堅持目標導向,確保基本。以貧困退出為目標,以脫貧攻堅規劃為引領,聚焦“兩不愁三保障”,補齊短板,有限時間內解決有限問題,既不降低標準,也不隨意提高標準。

堅持問題導向,精準施策。充分利用建檔立卡工作成果,緊盯貧困人口的基本需求,對標對表找準問題和差距,結合地方實際和資源稟賦,分類分級分層負責,因村因戶因人施策,做實村級施工圖,堅決杜絕各種形式的“大水漫灌”。

堅持群眾參與,公開透明。尊重群眾的主體地位,深入細緻做好群眾工作,充分聽取意見,接受監督,保障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讓群眾有實實在在的認同感和獲得感。

堅持統籌協調,勇於創新。縣級脫貧攻堅項目庫建設要圍繞縣級脫貧攻堅規劃,並與行業部門規劃、土地利用規劃、城鄉建設規劃、生態保護建設規劃相銜接,發揮政府引領和市場機製作用,立足當前,注重長遠,創新思路,大膽探索,確保實效。

二、做實縣級脫貧攻堅項目庫

根據《雲南省脫貧攻堅規劃(2016—2020年)》《中共雲南省委辦公廳 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貧困縣統籌整合使用財政涉農資金試點方案〉的通知》,縣級項目庫建設按照以下步驟進行。

(一)項目範圍

財政專項扶貧資金、整合涉農資金、參照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管理的資金所安排實施的項目,以及其他涉及扶貧到村到戶的項目都應納入項目庫進行管理。

(二)項目選擇

以縣級脫貧攻堅規劃已有項目庫為基礎,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結合選擇項目。針對貧困戶致貧原因和貧困村薄弱環節,分析內外部資源條件,確定因人因戶精準幫扶措施,鎖定貧困村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提升需求,形成貧困戶項目需求和貧困村項目清單。同時,結合已有各類規劃,將與脫貧攻堅密切相關的項目一併納入項目庫,使脫貧攻堅規劃更好地指導精準施策。

(三)項目庫管理

按照“目標、任務、資金、權責”四到縣原則,縣級對項目庫管理負總責,實行村申報、鄉審核、縣審定。申報項目應在貧困戶項目需求和貧困村項目清單基礎上形成,項目分縣、鄉、村三級公示,公示無異議後,項目分類別、分時序入庫。項目入庫程序完整,鄉制定“路線圖”,村制定“施工圖”,戶建立“明白卡”,重點明確項目完成時序和保障措施,建立項目責任制。項目實行動態管理,有進有出,適時更新,成熟一批入庫一批。項目審定後及時錄入省精準扶貧大數據管理平臺。

(四)項目庫使用

各縣根據年度脫貧目標制定項目計劃或實施方案,列入計劃或實施方案的項目,從項目庫中選擇。

三、落實扶貧資金項目公示公告制度

(一)公示公告範圍

項目庫內的項目都要納入地方政府政務公開範疇,實行全過程公開。縣級要公開資金分配和項目實施方案的主要內容,鄉(鎮)要公開項目資金來源和實施情況。到戶項目必須公開到組,到組項目必須公開到村,村級項目在本村範圍內公開;涉及跨鄉(鎮)實施的項目,除在本鄉(鎮)範圍內公開外,還應在所轄鄉(鎮)涉及的村公開。

(二)公示公告內容

扶貧資金公示公告內容應包含資金規模、資金來源、受益對象、項目招投標、實施單位、資金支付、資金結算及審計等情況。到村項目公示公告內容應包含項目名稱、實施地點、建設內容、施工單位及責任人、監理單位及責任人、資金構成和投資標準、質量要求等。到戶項目應明確項目名稱、受益對象、資金來源及規模、實施時限和責任人、實施目標及成效,資産收益項目應公開投資額、投資對象、期限、受益對象等。同時,縣、鄉、村三級要做好公示公告資料的歸檔工作。

(三)公示公開方式

扶貧資金要按照誰分配、誰公開,誰使用、誰公開,分配到哪、公開到哪的原則,分級進行公示公告。扶貧項目要事前公示、事後公告,項目在哪實施,就要公示公告到哪。縣、鄉兩級應通過門戶網站、報刊、廣播、電視、公示牌(欄)和其他方式公開。在村級實施的項目和到戶項目,要在群眾便於知曉的地方進行公示,有條件的可通過手機APP、短信等方式公開。

(四)保障群眾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

建立群眾參與的工作機制,充分保障群眾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項目實施前充分尊重群眾意願、聽取群眾意見,項目確定後應告之群眾。項目實施相關內容應向群眾公示公告,群眾能參加的項目儘量吸收群眾參與建設。村級實施的項目,應組織村民代表作為義務監督員進行全過程監督。

四、加強組織實施

(一)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縣級脫貧攻堅項目庫建設、完善扶貧資金和項目公示公告制度,是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的重要基礎,是提高扶貧資金使用效率的關鍵環節,是預防基層扶貧領域腐敗問題的重要舉措。各級要充分認識此項工作的重要意義,提高政治站位,切實把工作抓緊抓好。

(二)壓實工作責任。項目庫建設工作情況複雜、涉及面廣,省、州市重點加強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問題,及時指導整改;縣市區承擔主體責任,重點加強對項目實施進度的跟蹤;鄉(鎮)、村切實負起責任,抓好落實;駐村扶貧工作隊、第一書記要認真履行職責,積極協助村“兩委”抓好工作落實。

(三)嚴格監督評價。深入開展調查研究,總結推廣好的經驗做法,及時研究處理遇到的問題。加強與紀檢監察機關的協同配合,實現項目庫信息共享,對項目庫及公示公告管理中發現的違紀違法問題及時移交、查辦。脫貧攻堅項目庫建設和扶貧資金項目公示公告落實情況納入扶貧工作考核和扶貧資金績效考核。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石璐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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