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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公安機關一年成功找回52名被拐兒童

2017-12-28 18:34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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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成都12月28日電(記者 吳光于)12月27日上午,在四川南充舉行的一場認親大會上,23歲的羅志得終於和親生父母見面。他是一家上海電腦網絡公司的業務骨幹,19年前,在獨自回家的路上,被拐賣到了福建永安。

當日,這場認親大會上,像羅志得這樣和親人團聚的,一共有7人。他們都是早年被拐,今年通過DNA數據比對,找到自己的親人。

今年以來,按照公安部的統一部署,四川省公安機關把時間長、跨度大、破案難度極高的拐賣兒童積案作為工作重點,截至目前,已成功破獲部級目標案件3起,省級目標案件3起,並通過DNA比對,成功比中並找回52名當年的被拐兒童。

四川省公安廳刑偵局打拐處處長蔣曉玲表示,2009年4月,公安部正式建立“全國公安機關查找被拐賣/失蹤兒童DNA數據庫”,截至目前四川已經通過DNA比對使超過600個家庭團聚。

近年來,四川省公安機關在打拐工作上做出了巨大努力。早在2008年,省公安廳就與省民政廳、婦聯、衛計委等32個廳局建立了廳級聯席會議制度,建立起工作信息溝通和聯動制度。省公安廳又制定出臺《四川公安機關關於被拐及失蹤兒童快速查找和解救工作規範》,一旦有14歲以下兒童失蹤或被拐,接警後,指揮中心、屬地派出所、交警等各警種將立即啟動快速查找機制,爭取在黃金半小時內實現攔截,找回失蹤兒童。

“凡是兒童被拐案件一律由省公安廳掛牌督辦。”她説,公安機關對拐賣兒童案件偵辦還實行“一長三包責任制”,即縣市區公安機關主要領導或主管領導擔任專案組組長,對案件偵辦、查找解救被拐賣兒童、安撫被害人家庭工作全程負責到底。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于士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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