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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頒布居住證積分管理辦法

2017-12-28 21:40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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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杭州12月28日電(記者 馬劍)記者28日從杭州市流動人口辦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獲悉,《杭州市居住證積分管理辦法(試行)》日前已經杭州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將於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杭州正式開啟居住證積分管理模式。

據杭州市公安局統計,截至12月25日,杭州市登記在冊流動人口616萬人。申請落戶、辦理孩子入學、申請城市公共租賃房屋等是這些常年在杭工作和生活的外來人員普遍關心的事項。

居住證積分是通過設置積分管理指標體系,將居住證持有人的個人情況和實際貢獻轉化為相應的分值。積分達到一定分值的,可以按相關規定享受相應的公共服務或申請積分落戶。已在杭州市區辦理《浙江省居住證》且證件使用功能未被中止可申請積分。

根據辦法,積分管理指標體系由基礎分指標、加分指標、減分指標和一票否決指標組成。其中,將年齡、學歷、在杭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居住作為基礎分設計,還充分考慮了投資納稅、獎項榮譽、社會服務、科技創新等加分指標。

杭州市流動人口辦副主任陳曉燕説,辦法旨在為流動人口享受城市公共服務提供公開公正的服務保障,提升流動人口的幸福感、獲得感,同時通過積分管理營造遵紀守法、獎懲分明、積極向上的社會氛圍。

辦法設計了嚴格的積分管理程序,包括申請人對積分有異議時的核查和復核程序,積分應用前積分排名公示制度等。同時規定了公安機關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服務管理機構告知流動人口積分管理制度的義務和受理申請時的一次性告知義務。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于士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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