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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嚴格落實“銷號制” 紮實推進環境問題整改

2017-12-29 07:59 來源: 四川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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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8日,記者從四川省落實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獲悉,近日,我省印發《四川省落實中央第五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徵求意見稿)》,要求各地各部門凝聚力量真抓實幹,加快細化分解《整改方案》,紮實推進中央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

12月22日,中央第五環境保護督察組向四川省反饋督察情況。根據《環境保護督察方案(試行)》和督察反饋意見要求,我省應抓緊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個工作日內報送國務院。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實情況要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向社會公開。

“中央第五環境保護督察組向我省反饋的督察情況,反映了我省存在的4大類13個方面的環境問題。”四川省落實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我省已根據各地各部門提供的相關問題整改任務、目標、措施、時限等基礎信息,組織起草了《整改方案》。

根據《整改方案》,各地各部門要立即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逐項研究分析,按照“整改目標明確可達、整改措施科學可行、整改責任落地落實、整改時限合理合規”的要求,科學合理制定中央環保督察反饋問題的整改方案。

具體而言,“整改目標”能量化的應量化,並充分考慮可達性;“整改措施”要具體明確,並充分考慮可行性和有效性;“整改時限”要實事求是,有明確時限要求的應按規定執行,其餘的要考慮工程建設、質量改善等綜合因素,合理確定整改時限。《整改方案》還強調“責任單位”和“配合單位”要按有關規定明確劃分,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協同配合。

我省還初步梳理了《四川省落實中央第五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反饋意見具體問題整改措施清單》, 要求各地各部門對照整改措施清單,確保整改任務清晰明確、措施有的放矢、結果高質高效。

“堅決把中央環保督察組反饋的問題全部如期整改到位。”上述負責人表示,中央環保督察組反饋的絕大部分問題均應在2018年6月底前完成整改。對短時間內難以完成的,要制定時間表、路線圖,按照高標準嚴要求明確進度,如期完成整改。

下一步,我省將嚴格落實整改“銷號制”和按月“交賬制”,做到問題不查清不放過、整改不到位不放過、責任不落實不放過、群眾不滿意不放過。以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問題整改為重要契機和強大動力,著力解決突出環境問題,堅決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進一步築牢長江上遊生態屏障,推進我省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為推動形成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的現代化建設新格局,建設美麗繁榮和諧四川打下堅實基礎。(記者 殷鵬)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姜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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