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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政策性糧食收購企業不得“低收高轉”

2018-01-02 15:51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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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合肥1月2日電(記者 姜剛)記者2日從安徽省糧食局獲悉,近日出臺的《安徽省糧食局政策性糧食購銷管理暫行辦法》規定,收購企業不得虛假收購、低收高轉、購買陳糧冒充新糧、就地劃轉本庫存糧搞“轉圈糧”、擅自租倉或變相租倉收糧和收“人情糧”、“關係糧”、壓級壓價、提級提價。

根據《安徽省糧食局政策性糧食購銷管理暫行辦法》,政策性糧食(含食用植物油)包括執行國家最低收購價和臨時收儲政策收購的糧食、地方儲備糧食和地方政府實行臨時收儲政策收購的糧食。未經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動用政策性糧食。

安徽省糧食局調控處處長黃剛表示,企業從事政策性糧食收購活動需取得糧食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糧食收購許可證,並獲有關部門批准或委託。政策性糧食收購企業應當執行國家和地方政府制定的糧食收購政策、糧食質量標準和食品衛生標準及有關規定,堅持依質論價、優質優價,不得損害糧食生産者利益和國家利益。應當及時向售糧者支付售糧款,不得拖欠;不得接受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的委託代扣、代繳任何稅、費和其他款項。

記者了解到,政策性糧食銷售原則上通過有資質的糧食批發市場公開競價銷售。銷售標的應當提前向社會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於五個工作日。任何單位和個人參加政策性糧食競買活動,必須嚴格遵守有關規定,不得惡意串通交易價格、擾亂交易秩序。

此外,辦法還規定,政策性糧食承儲企業應當及時歸還銀行貸款,清算有關費用。應當加強政策性糧食銷售資金管理,堅持“錢貨兩清”原則,確保在規定結算期內回籠銷貨款,及時償還借款。非本企業貸款的,積極配合承貸企業回籠銷貨款。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宋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