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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出臺多項措施促進新經濟發展

2018-01-04 16:59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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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成都1月4日電(記者 李倩薇)建立“標識”制度、設立“包容期”、開展“積分監管”……記者4日從成都市工商局了解到,該局近日出臺相關政策,以創造更適宜新經濟發展的營商環境。

成都市工商局近日出臺的《成都市新興行業分類參考目錄(2017)版》和《關於支持服務新經濟發展的指導意見》,針對新經濟企業註冊、監管、執法、消費維權、商標廣告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創新的扶持政策措施。

成都市工商局上個月新成立新經濟處。該處相關負責人介紹,在企業準入環節,成都市工商系統將建立新經濟企業標識制度和動態調整發佈機制,為工商及其他相關管理部門快速識別新經濟企業、跟進事中事後監管服務提供方便。

隨著商事登記制度改革的深入推進,創業企業出生率顯著提高,但同時也伴隨著死亡率的提高。為此,成都工商將探索對初創期新經濟企業試行“包容期”監管執法制度,除違法犯罪、危害國家安全和公共安全、嚴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外,對非主觀故意、沒有造成實際危害或危害較小的輕微違法行為,採取行政指導、行政約談、責令改正等柔性措施。

對確需立案查處的,優先採用警告、不予行政處罰等結案方式處理。同時,嚴格“雙隨機”抽查範圍。除投訴舉報、大數據監測、轉辦交辦以外,原則上不對新經濟領域企業實施定向抽查,減少對企業經營活動的干擾。

成都市工商系統還將對新經濟企業實行信用積分制,建立信用“紅黑榜”,將企業信用積分及信用等級與市場準入、信用監管、評優評先、政策優惠等挂鉤,形成“一處守信、處處便利,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信用自律。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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