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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開展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

2018-01-05 09:38 來源: 浙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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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記者從浙江省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獲悉,我省全面開展浙江省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標準時點為2017年12月31日,時期資料為2017年度資料。

全國污染源普查每十年進行一次。此次普查旨在摸清全省各類污染源基本信息、數量、結構和分佈狀況,掌握區域、流域、行業污染物産生、排放和處理情況,建立健全各類污染源檔案、污染源信息數據庫和環境統計平臺,為加強污染源監管、防控環境風險、服務環境與發展綜合決策提供依據,對今後一段時期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具有現實意義。

此次普查對象為全省行政區域內有污染源的單位和個體經營戶,範圍包括工業污染源、農業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移動源及其他産生、排放污染物的設施。今年內成立機構,落實經費,開展普查技術規範(制度)制定、普查信息系統建設等工作,啟動普查宣傳培訓、清查建庫和普查試點;2018年開展入戶調查與數據採集、數據審核、數據匯總、質量核查與評估、建立數據庫等工作;2019年完成成果總結與發佈。

為保障普查順利進行,我省專門印發了《浙江省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方案》。根據方案,全省污染源普查實行全省統一領導、部門分工協作、地方分級負責、各方共同參與,具體工作進度按國家統一部署有序推進。(記者 江帆)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張興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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