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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南昌提升城鎮職工醫保待遇

2018-01-05 17:12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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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南昌1月5日電(記者 鄔慧穎)記者從江西南昌市人社局了解到,南昌市進一步提升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其中,年度最高支付限額提高到50萬元,門診特殊慢性病病種增加至33種。

近日,南昌市政府出臺的《南昌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管理辦法》明確提出,為保障退休人員醫療待遇,欠費的困難企業可按“退誰補誰”辦法補繳所欠醫療保險費。已辦理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在職轉退休手續的退休人員,不會因用人單位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欠費而影響其基本醫療保險待遇享受。

對於此前規定的靈活就業人員在參保登記前患有各種器官移植術後抗排斥治療、腎功能衰竭血透、腹透、各種惡性腫瘤等重大疾病的36個月支付等待期,本次管理辦法取消該項規定,提高靈活就業人員的待遇享受。

同時,管理辦法規定,困難企業(按規定程序認定的國有、大集體困難及關破改企業)的在職職工(含改制企業協保人員、2009年以後改制企業經濟補償人員)大病保險費將由財政資助繳納。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陸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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