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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劉保威因嚴重違紀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2018-01-06 08:16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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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長春1月5日電 記者5日從吉林省紀委了解到,日前,經吉林省委批准,吉林省紀委對吉林省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劉保威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劉保威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反組織紀律,在幹部提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提供幫助並收受財物;違反廉潔紀律,違規贈送禮金,違規無償接受醫療服務,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為親屬的經營活動謀取利益;違反生活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依據《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吉林省紀委常委會議研究並報吉林省委批准,決定給予劉保威開除黨籍處分,由吉林省監察廳報請吉林省政府批准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追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張興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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