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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出臺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實施意見

2018-01-07 08:46 來源: 福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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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要求以科學評價為核心,以促進人才開發使用為目的,力爭通過3至5年努力,基本形成設置合理、評價科學、管理規範、運轉協調、服務全面的職稱制度。

《意見》突出以用為本,建立以品德、能力和業績為核心的評價標準體系,把品德放在專業技術人才評價的首位,探索將正向激勵內容納入評價指標。建立以職業屬性和崗位需求為基礎,分系列修訂職稱評價標準,合理設置職稱評審中的論文和科研成果條件,對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不作統一要求。突出分類多元,對不同行業、不同類型的專業技術人才,區分評價考核重點,增加技術創新、專利、成果轉化等評價指標的權重。

《意見》提出,根據不同層級專業技術人員的特點,要採用考評結合、面試答辯、實踐操作等不同的方式方法,尤其要推行量化評價,著力提高人才評價質量,實現“評的用得上,用的評得上”。進一步打破戶籍、地域、身份、檔案、人事關係等制約,暢通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社會組織、自由職業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申報渠道。促進職稱制度與崗位聘用制度的有效銜接,對全面實行崗位管理的事業單位,一般應在崗位結構比例內開展職稱評審,健全考核制度,強化聘後管理。加強職稱評審專家庫建設,探索專家評審實名制,完善評審專家動態管理和退出機制。

《意見》完善不拘一格選拔人才辦法,對引進高層次人才、急需緊缺人才、新興産業人才等特殊專業技術人才,採取一事一議、一人一策的特殊方式,依據其貢獻和實際水平評審認定相應職稱。同時,創新面向非公企業專業技術人才、基層專業技術人才、在閩港澳臺和外籍人才的評價辦法。

《意見》強調,推進職稱管理服務方式轉變,進一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加強對職稱工作的監督檢查,推行“一隨機、一巡查、一公開”制度。嚴禁社會組織以營利為目的開展職稱評審,突出職稱評審公益性,加強評價能力建設,強化自我約束和外部監督。(記者 潘園園)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石璐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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