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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提高失業保險金標準 最低1120元/月

2018-01-11 10:53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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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南寧1月11日電(記者 徐海濤)記者從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廣西近日印發《關於提高失業保險金標準的通知》,規定自今年1月起提高廣西失業保險金標準,最低檔由原來的最低工資標準一類的70%提高至80%,同時實行失業保險金標準與最低工資標準挂鉤調整機制。

《通知》提出,廣西失業保險金髮放標準為:累計繳費時間不超過15年(含15年)的,按廣西最低工資標準一類的80%發放;累計繳費時間超過15年以上的,在按廣西最低工資標準一類的80%的基礎上,每超過1年增加一個百分點發放,但最高發放標準應低於廣西最低工資標準一類。

根據新規,以目前廣西最低工資標準一類為1400元/月來計算,原來廣西失業保險金標準最低為980元/月,本次提高後,廣西失業保險金標準最低達到1120元/月。同時,在確保失業保險基金平穩運行的前提下,廣西還將隨著經濟社會發展,逐步提高失業保險金標準。在具體實行方面,廣西將推行失業保險金標準與最低工資標準挂鉤調整機制。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劉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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