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安徽省加強校園安全防控體系建設

2018-01-11 10:06 來源: 安徽日報
字號: 默認 超大 | 打印 |

我省加強校園安全防控體系建設
學生在校期間,校園實行封閉化管理

省政府辦公廳日前印發《關於加強中小學幼兒園安全風險防控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對建立健全中小學幼兒園安全風險防控體系、全力保障校園及學生安全進行系統設計和全面規定。

意見強調,學校要明確安全是辦學的底線,切實承擔起校內安全管理的主體責任。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學校應當積極組織體育鍛鍊、戶外活動等,培養學生強健的體魄。學生在校期間,對校園實行封閉化管理,並根據條件在校門口設置硬質防衝撞設施,阻止人員、車輛等非法進入校園。

同時,政府要加強校園周邊綜合治理,在學校周邊探索實行學生安全區域制度。安全區域內,依法分別作出禁止新建對環境造成污染的企業、設施,學校門口兩側200米範圍內不得確定為食品攤販經營活動區域,校園周邊200米以內禁止設立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營業性歌舞娛樂場所、營業性電子遊戲場所、彩票專營場所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不宜進入的場所,禁止設立存在安全隱患的場所等相應要求。在學生安全區域內,公安機關要健全日常巡邏防控制度,加強學校周邊“護學崗”建設,完善高峰勤務機制,優先布設視頻監控系統,增強學生的安全感;公安交管部門要加強交通秩序管理,完善交通管理設施,在有條件的學校門口探索設立“接送港灣”和“即停即走”通道。

意見明確指出,要健全學校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和處理制度。學校無責任的,要澄清事實、及時説明,避免由學校承擔不應承擔的責任。司法機關要加強案例指導,引導社會依法合理認識學校的安全責任,明確學生監護人的職責。積極利用行政調解、仲裁、人民調解、保險理賠、法律援助等方式,通過法治途徑和方式處理學校安全事故,及時依法賠償,理性化解糾紛。對圍堵校園、毆打侮辱教師、干擾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等“校鬧”違法犯罪行為,公安機關要及時堅決予以查處。(記者 陳婉婉)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劉淼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