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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將以農村“三變”改革打造“股份農民”

2018-01-12 16:18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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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蘭州1月12日電(記者 連振祥)資源變資産、資金變股金、農民變股東。從2018年起,甘肅將全面推開農村“三變”改革,通過股份制改革,盤活農村自然資源、存量資産和人力資本,使農民通過股權來增加收益,拓寬增收渠道。

甘肅省近日出臺“三變”改革意見,將圍繞人、地、資金、經營主體、村級集體經濟5類要素進行改革,構建以農民為主體、股權為紐帶的産業發展平臺。通過“三變”改革,使農村閒置的資源活起來、分散的資金聚起來、增收的産業強起來,到2020年,全省每個村都有集體經濟經營收入。

據了解,在資源變資産中,甘肅將把集體土地、林地、水域和閒置的房屋、設備等資源資産的使用權,入股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産業化龍頭企業等經營主體,取得股份權利。在資金變股金中,將各級各部門投入到農村的發展生産和扶持類財政資金,量化為村集體或農民持有的股金,集中投入到各類經營主體,享有股份權利,按股比獲得收益。在農民變股東中,鼓勵農民自願以土地或林地承包經營權、集體資産股權、住房財産權,以及自有生産經營設施、大中型農機具、資金、技術、技藝、勞動力、無形資産等生産要素,投資入股經營主體,享受股份權利。

據了解,為了搞好“三變”改革,甘肅將用5年時間做好農村集體經營性資産股份合作制改革,並將中央及省級符合條件的涉農資金進行整合,量化為村集體的股金,投入到各類經營主體,按投資入股比例分紅。

另外,甘肅還將探索“企業+村集體+合作社+農戶”的模式,培育“三變”改革經營主體,並建立“三變”改革信貸風險補償基金和扶貧産業基金,要求農民、村集體經濟組織和承接經營主體依法訂立合同或協議,做到“三變”改革合同書、股權證、分紅單“三個到戶”,確保村集體和農民個人的股份權益。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于士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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