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江西將實現建築業工傷保險按項目
“先參保、再開工”

2018-01-13 13:31 來源: 新華社
字號:默認 超大 | 打印 |

新華社南昌1月13日電(記者 鄔慧穎)記者從江西省人社廳了解到,江西省將全面落實建築業工傷保險按項目“先參保、再開工”的長效機制,確保新開工項目全部參加工傷保險,並啟動在交通運輸、鐵路、水利、能源等相關行業建築項目的工傷保險參保工作。

日前,江西省政府下發的《“和諧勞動 幸福江西”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提出,將實施勞動關係矛盾源頭治理工程等“十大工程”。在社會保險待遇保障方面,江西省將全面實施全民參保登記計劃,對繳納社會保險費有困難的職工,將引導其通過“助保貸款”方式實現續保繳費,確保參保繳費不中斷。鼓勵有條件的用人單位按規定為職工建立企業年金和補充醫療保險。

同時,江西省將加大社會保險擴面徵繳力度,重點提高工業園區企業和農民工的參保率。全面落實工傷保險參保繳費規定,由用人單位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個人不繳費;用人單位招用農民合同制工人應當依法繳納失業保險費,農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繳費;依法將包括農民工在內的合同制工人納入生育保險,由用人單位繳納生育保險費,職工個人不繳費。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宋岩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