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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民辦學校將按營利性和非營利性分類管理

2018-01-15 11:08 來源: 河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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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辦學校將按營利性和非營利性分類管理
——《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鼓勵社會力量興辦教育促進民辦教育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解讀

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支持和規範社會力量興辦教育。截至2016年底,我省各級各類民辦學校已達7257所,在校生246萬人,民辦教育已成為我省教育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

為優化制度環境,進一步激發社會力量興辦教育的積極性,促進我省民辦教育持續健康發展,構建起科學合理的民辦教育體系,我省日前制定出臺《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鼓勵社會力量興辦教育促進民辦教育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一方面力求擴大教育資源供給,滿足人民群眾多樣化教育需求;另一方面通過深化民辦教育管理體制和辦學機制改革,推進教育體制機制創新,激發教育發展活力,更好地服務我省經濟社會發展。

對民辦學校實行分類管理、分類登記

省教育廳副廳長韓俊蘭介紹,為構建起科學合理的民辦教育體系,意見對民辦教育體制機制進行了創新。

“其中最大的亮點是實行民辦學校分類登記管理,民辦學校將按照非營利性與營利性實行分類管理。”韓俊蘭解釋,選擇非營利性民辦學校或營利性民辦學校由舉辦者自主確定,但不得設立實施義務教育的營利性民辦學校。非營利性民辦學校按照有關規定分別登記為事業單位或民辦非企業單位;營利性民辦學校登記為公司法人。

出於辦學穩定考慮,我省對現有民辦學校,設置五年過渡期,通過政策引導,由舉辦者自願作出選擇,過渡期內,現有民辦學校仍實行原管理辦法。

“非營利性民辦學校與營利性民辦學校所享受的政策是有差異的,我省實行差別化扶持。”省教育廳政策法規處處長韓軍介紹,對非營利性民辦學校,在政府補貼、政府購買服務、基金獎勵、捐資激勵、土地劃撥、稅費減免等方面予以扶持;對營利性民辦學校,主要通過政府購買服務及稅收優惠等方式給予支持。

為了改變民辦學校辦學經費來源單一的現狀,我省積極拓寬辦學籌資渠道。通過創新教育投融資機制吸引社會資金和市場資金,擴大民辦學校辦學資金來源;鼓勵金融機構開發適合民辦學校特點的金融産品;鼓勵社會力量對非營利性民辦學校給予捐贈。

同時,我省還將探索多元主體合作辦學。“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鼓勵公辦學校與民辦學校相互購買管理服務、教學資源、科研成果;探索舉辦混合所有制職業院校;鼓勵營利性民辦學校建立股權激勵機制。”

韓俊蘭表示,意見還健全了退出機制,對非營利性民辦學校和營利性民辦學校退出辦學後的財産清償問題作出了原則規定,保證各類民辦學校能夠有序退出。

完善對民辦學校的扶持政策

為提升民辦學校辦學水平,需要進一步健全相關扶持政策,加大扶持力度,為此我省將從投入、稅費、用地等方面進行扶持。

韓軍舉例,在加大財政投入方面,將優化教育支出結構,財政扶持民辦教育發展資金納入預算,完善扶持措施,增加支持力度,通過政府補貼、政府購買服務、設立發展基金等多種形式進行扶持。

稅費優惠方面,無論是非營利性民辦學校還是營利性民辦學校,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稅收優惠政策,其中,非營利性民辦學校與公辦學校享受同等待遇。民辦學校用電、用水、用氣、用熱,執行與公辦學校相同的價格政策。

用地上,非營利性民辦學校享受與公辦學校同等用地政策,按照公益事業用地有關規定以劃撥等方式供給土地。對營利性民辦學校以出讓方式供給土地。

“我們還在收費方面給民辦學校鬆綁。”省教育廳政策法規處調研員熊遠春表示,營利性民辦學校和除本科及以上學歷教育以外的其他非營利性民辦學校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非營利性民辦學校本科及以上學歷教育收費暫實行審批制,待條件成熟後,實行市場調節價。

“為了解決師生的後顧之憂,意見中尤其重視保障民辦學校和師生合法權益。”熊遠春介紹,依法落實民辦學校教職工在資格認定、職務評聘、人才引進政策等方面與公辦學校教職工享受同等待遇;完善學校、個人、政府合理分擔的民辦學校教職工社會保障機制;要求民辦學校合理設置工資待遇,足額繳納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鼓勵民辦學校為教職工辦理補充養老保險;保障民辦學校學生在資助、評獎評優、升學就業等方面與公辦學校學生享受同等權利。依法落實師生參與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的權利。

“我們將進一步清理規範涉及民辦教育的行政許可和監管事項,涉及民辦教育的許可和監管事項實行清單管理制度。建立民辦教育管理信息系統,推動行政許可事項逐步實現網上辦理。”韓軍表示,今後民辦學校將更多感受到政府管理服務方式的改進。(記者 馬利)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雷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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