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安徽全省推行流域生態補償制度

2018-01-17 19:55 來源: 新華社
字號:默認 超大 | 打印 |

新華社合肥1月17日電(記者 楊丁淼)新年伊始,安徽在全省推行流域生態補償制度:建立以市級橫向補償為主、省級縱向補償為輔的地表水斷面生態補償機制。跨市界斷面、出省境斷面和國家考核斷面水質超標時,責任市支付污染賠付金;斷面水質優於目標水質時,責任市獲得生態補償金。

《安徽省地表水斷面生態補償暫行辦法》日前正式施行。辦法規定,按照“誰超標、誰賠付,誰受益、誰補償”的原則進行生態補償,省環保廳以環保部、省環保廳確定的監測結果,每月計算各補償斷面污染賠付和生態補償金額。

根據辦法,賠付標準根據斷面污染賠付因子確定。賠付因子包括高錳酸鹽指數、氨氮和總磷。當斷面污染賠付因子監測數值超過標準限值時,由責任市對下游市或省財政進行污染賠付。

辦法規定,賠付標準暫定為:斷面水質某個污染賠付因子監測數值超過標準限值0.5倍以內(含0.5倍),責任市賠付50萬元,超標倍數每遞增0.5倍以內(含0.5倍),污染賠付金額增加50萬元。每一污染賠付因子賠付金每月最高為300萬元。

補償是對水質保護成績的獎勵,標準根據水質類別確定。如月度斷面水質優於年度目標1個類別,責任市每次獲50萬元生態補償金。

安徽此次施行的生態補償暫行辦法,借鑒新安江試點經驗,採取“水質對賭”模式。2011年,全國首個跨省流域生態補償機制試點在新安江流域啟動,首輪三年試點間,新安江水質穩中趨好,皖浙兩省斷面全面達標,位於下游的浙江千島湖營養化問題同步改善。目前,新安江流域第二輪試點(2015-2018年)正在穩步推進中。

2014年,安徽省還首次在大別山流域探索省級層面的水環境生態補償機制。

“面對上遊保護水源的努力,推廣生態補償機制是大勢所趨。”安徽大學環境資源專家張輝表示,此次辦法施行將推動各市強化水環境目標管理,改善全省水環境質量。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張興華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