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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完善重點流域生態補償機制

2017-08-26 08:16 來源: 福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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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共擔 獎懲分明
福建省完善重點流域生態補償機制

為進一步加大流域生態保護補償力度,推進流域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全覆蓋,省政府辦公廳日前下發關於《福建省重點流域生態保護補償辦法(2017年修訂)》的通知,提出全面建立覆蓋全省、統一規範的全流域生態保護補償機制,採取省裏支持一塊、市縣集中一塊的辦法加大流域生態保護補償金籌措力度,促進流域上遊地區可持續發展和全流域水環境質量改善。

通知明確,流域範圍內所有市、縣既是流域水生態的保護者,也是受益者,對加大流域水環境治理和生態保護投入承擔共同責任。同時,綜合考慮不同地區受益程度、保護責任、經濟發展等因素,在資金籌措和分配上向流域上遊地區,向欠發達地區傾斜。

根據“水質優先,獎懲分明”原則,將水質指標作為補償資金分配的主要因素,建立獎懲機制,對水質狀況較好、水環境和生態保護貢獻大、節約用水多的市、縣加大補償,反之則少予或不予補償,進一步調動各市、縣保護生態環境的積極性。

通知明確,按照建立生態保護補償長效機制的要求,明確資金籌集標準、分配方法、使用範圍、管理職責分工及監督檢查辦法等,實現生態保護補償資金籌措與分配的規範化、透明化。

根據通知,流域補償省級支持部分包括存量部分和新增部分。存量部分即省財政每年安排重點流域水環境綜合整治專項預算2.2億元用作流域生態補償金;新增部分2018年至2020年分三年逐年到位。其中,省財政專項預算每年分別新增4500萬元、4500萬元、6000萬元。(記者 潘園園)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劉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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