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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省政府印發《意見》加強涉及
民生領域的質量監管

2018-01-18 10:09 來源: 陜西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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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陜西省政府印發了《關於加強全面質量監管的意見》。《意見》提出要不斷加強對重大基礎設施、食品藥品、特種設備、治污降霾等涉及民生的質量監管,從生産、銷售、招投標、使用等各個環節實施全過程全鏈條全方位監管,堅決守住質量安全底線。同時,完善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的質量監管體制,夯實部門監管責任,全面提高質量監管的社會化、法治化、智慧化、專業化水平,推動質量強省戰略深入實施,助推陜西追趕超越。

《意見》提出構建質量共治格局。落實企業主體責任,要落實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質量安全首負責任制,督促企業建立質量控制關鍵崗位責任制和生産經營索證索票制度,建立重大質量事故報告及應急處置制度,推動大中型企業設立首席質量官,實行質量安全“一票否決”。落實政府管總責任,全省各級政府對本地的質量監管工作負總責,要推動建立質量多元救濟制度,將質量安全應急納入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管理體系,並用好政府質量工作考核制度,發生區域性、系統性質量安全事件,實行“一票否決”。落實部門監管責任,各部門要依據法律法規和職能劃分,對企業提供的産品、服務、工程質量進行監督指導。落實第三方機構質量連帶責任,嚴厲打擊出具虛假檢測報告、評審報告、認證證書等違法行為。落實用戶單位質量驗收把關責任,推動電力、交通、建築、大宗散貨等重點領域用戶單位,特別是重點工程和大額採購部門,完善産品採購質量把關制度,建立動態的合格供方名錄,推行第三方驗貨檢驗和重點産品監造模式,並支持用戶單位借助質檢技術機構專業優勢,做好産品、工程質量管控。

《意見》還提出要完善質量監管機制,要嚴格市場準入制度,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加強部門協同監管,健全質量信用監管,實施質量風險分析,加強質量執法檢查,探索質量監管新手段。(記者 汪曼莉)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石璐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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