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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舉報毒品違法犯罪行為最高獎100萬元

2018-01-18 17:44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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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杭州1月18日電(記者 馬劍)記者17日從浙江省公安廳舉辦的新聞發佈會上獲悉,《浙江省舉報毒品違法犯罪行為獎勵辦法》將於1月28日起正式施行,這是浙江首次針對毒品違法犯罪行為單獨設立舉報獎勵辦法。根據辦法,舉報毒品違法犯罪行為最高可獎勵100萬元。

辦法明確,舉報吸食、注射毒品行為,視查獲人數最高可獎勵2萬元。舉報走私、販賣、運輸毒品行為並繳獲毒品的,最高可獎勵30萬元。舉報開設制毒工廠行為並繳獲成品毒品的,最高可獎勵50萬元。

根據辦法,舉報人或其所提供的舉報信息在特別重大毒品案件偵辦中,發揮重要作用或作出特殊貢獻的,經省公安廳會商省財政廳後報省政府批准,最高可獎勵100萬元。

辦法總體上囊括了現有法律法規規定的最常見、最主要的毒品違法犯罪行為類型,包括舉報吸食、注射毒品後駕駛機動車行為,舉報引誘、教唆、欺騙、強迫、容留他人吸毒行為,舉報社區戒毒、社區康復脫失人員以及涉刑強制隔離戒毒脫失人員行為等,並增設兜底性款項內容。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劉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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