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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昌樂:農村“股改”讓集體家底越來越厚實

2018-01-25 17:03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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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濟南1月25日電 題:山東昌樂:農村“股改”讓集體家底越來越厚實

新華社記者陳國峰、張志龍

東南村這幾年沒有人再上訪了;西尖村空置10年的居民小區終於分配到戶了;庵上湖村集體收入兩年間從3萬元增至80多萬元……記者日前在山東省昌樂縣採訪了解到,當地于2015年啟動的農村集體産權制度改革,讓農民當上集體資産的主人,解決了制約農村發展的諸多難題。

農村集體資産不再是本“難念的經”

村民居住分散、人員構成複雜、村級財務混亂、村幹部威望低……寶都街道東南村是昌樂縣最大的城中村,啟動股權改革前,各種矛盾在此交織。

“矛盾的根源在於老百姓對村集體資産不清楚,懷疑村幹部侵佔了,其實村裏到底有多少家底,村幹部心裏也沒數。”東南村黨支部書記楊進增説,他們聘請第三方專業評估公司對村集體資産進行清查,最終,村辦企業以及商場、門面房、倉庫、辦公用房等資産審核評估為4000萬元。

據介紹,昌樂縣890個完成集體産權制度改革的村,共量化集體資産4.85億元。

集體家底摸清了,接下來分給誰?怎麼分?昌樂規定,各村將集體資産全部折股量化到人、確權到戶,實行一人一股,原則上只設成員股,設不設集體股由群眾決定。

東南村為符合條件的1818名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每人配1股,另外,根據村裏實際情況又設了219股獨生子女股,折算下來每股19649元,一個五口之家等於有了近10萬元的“定期存單”。

“改革不但把‘家底’亮給了群眾,還讓老百姓變身‘股東’,真正成為村集體資産的主人,消除了農村易發矛盾的根源。”楊進增説。

農村集體産權制度改革是對農村生産關係的再調整。昌樂縣經管局局長黃軍清介紹,他們總結了動員部署、制定方案、確認身份、清産核資、資産量化、股權設置、股權管理、建章立制、收益分配、歸檔備案“十步工作法”,每一步都有明確的制度規定和要求,並進行痕跡化管理,確保有據可查。

誰享有股權?群眾説了算!

農村“股改”各環節遇到的矛盾,是由村幹部決定?還是等上級部門拍板?

“群眾的事群眾説了算!”昌樂縣確立了“有法依法、有規依規、無規依民”原則,除法律有明確規定的外,重大問題和有爭議事項一律經過民主討論、民主表決。

位於昌樂縣開發區的城郊村西尖村,通過清産核資,確定經營性資産3664.5萬元。但是全村1128名村民,究竟多少人符合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懸而不決。也是因為這個問題,村裏建成10年的居民小區,一直未能分配。

走群眾路線,讓這一複雜問題迎刃而解。西尖村每戶推選一名戶代表,再推選出24人組成的成員認定小組和9人組成的清産核資小組。這兩個小組逐戶、反復徵求意見建議,最終認定81名戶口遷至本村的外來務工人員和退休教師屬於“空挂戶”,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確定為1047人。全村經營性資産按照一人一股配置,每股35000元。成員認定明晰後,空置多年的居民小區也順利分配到戶。

據介紹,昌樂890個改革村的清産核資小組、成員確認小組均由村民代表和黨員選舉産生,清産核資與成員身份確認結果,不僅要經過村民代表會議通過,三次張榜公示,還必須經所有戶代表簽字。

集體家底變厚了 村民腰包更鼓了

昌樂在改革中劃定一條底線:不能把集體經濟改弱了、改小了、改垮了,不能把農民的財産權利改虛了、改少了、改沒了。當地通過改革不僅盤活了集體各項資産,壯大了集體經濟,也讓農民有了更多的增收渠道。

五圖街道庵上湖村有個黨支部領辦的華安瓜菜專業合作社,村民變社員後人均年收入達到2.5萬元,但村集體收入卻一直上不去,2015年僅有3萬元。借著股改的機會,這個村將136畝“四荒”地和88萬元經營性資産,在量化到人、確權到戶的基礎上,成立了集體經濟股份合作社,徵求村民同意後,將確權的資産入股瓜菜合作社,參與收益分配,2017年集體收入突破80萬元。

庵上湖村黨支部書記趙繼斌説,以前專業合作社佔用了部分村集體資産,這次改革掃清了村社産權關係障礙,吸引了工商資本下鄉。山東礦機集團出資500萬元,與華安瓜菜專業合作社聯合成立了庵上湖農業科技發展公司,發展育苗、電商農業和品牌直營店,村人均年收入達到3.5萬元。

目前,昌樂的各改革村均成立了集體經濟股份合作社,或參股專業合作社,或領辦土地合作社,通過發展合作經濟、物業經濟、園區經濟等10條路徑,培育壯大農村集體經濟。

“改革只是手段,發展才是目的。我們把農村集體經濟是否得到發展作為衡量改革成敗的標尺。”昌樂縣副縣長崔欣介紹,改革近三年來,昌樂縣集體經營性收入過10萬元的村莊由31個發展到103個,農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14年的13000元增長到2016年的15450元。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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