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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委原常委、省政府原常務副省長李雲峰受賄案一審開庭

2018-02-08 17:21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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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濟南2月8日電 山東省菏澤市中級人民法院8日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江蘇省委原常委、省政府原常務副省長李雲峰受賄一案。本案由菏澤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張正智擔任審判長,菏澤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王金慶出庭支持公訴,被告人李雲峰及其辯護人到庭參加訴訟。

山東省菏澤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2003年至2014年,被告人李雲峰利用擔任江蘇省委副秘書長、研究室主任、辦公廳主任、省委常委、秘書長、省政府常務副省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項目規劃調整、職務晉陞等事項上謀取利益,直接或通過其親屬及特定關係人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477萬餘元。

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李雲峰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李雲峰進行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記者及各界群眾60余人旁聽了庭審。

最後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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