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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等8省區公開中央環保督察整改落實情況

2018-02-08 19:22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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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2月8日電(記者 高敬)記者8日從環境保護部了解到,第一批接受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的內蒙古、黑龍江、江蘇、江西、河南、廣西、雲南、寧夏等8省區公開了督察整改情況。截至2017年底,8省區督察整改方案明確的481項整改任務已完成316項,其餘165項正在推進中。

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于2016年7月至8月組織對內蒙古等8省區開展環境保護督察,並於2016年11月完成督察反饋。8省區將督察整改作為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的重要抓手,建立機制、強化措施、積極推進,取得明顯的整改成效。通過整改,解決了一批長期難以解決的環境問題。

國家環境保護督察辦公室相關負責人表示,8省區督察整改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環節。

——部分整改任務進展有所滯後。一些電解鋁、鋼鐵等違規産能退出週期長,一些地區基礎治污設施建設、尾礦庫治理和生態環境恢復等工作滯後,一些自然保護區和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歷史遺留問題多,雖制定整改方案,但整改工作緩慢。

——一些地區整改力度仍需加大。個別地區對督察反饋指出的問題,沒有制定更加細化的整改方案,導致部分問題沒有完全整改到位;一些地區督察整改方案論證不夠充分,整改措施不夠精準,影響整改工作有效開展。

——一些環境問題出現反彈。個別地區在督察進駐期間對部分污染較重企業,特別是“散亂污”企業等,採取簡單關停措施,督察進駐結束後又恢復生産,導致人民群眾反映較多。

督察整改是環境保護督察的重要環節,也是深入推進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關鍵舉措。下一步,國家環境保護督察辦公室將繼續對各地整改情況實施清單化調度,並不定期組織開展機動式、點穴式督察,始終保持督察壓力,壓實整改責任。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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