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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嚴懲黑惡勢力“保護傘”

2018-02-10 16:35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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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武漢2月10日電(記者 梁建強)記者10日從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獲悉,為切實推進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湖北法院機關明確提出,通過審判工作,依法從嚴懲處黑惡勢力“保護傘”。

“凡是黑惡勢力能夠長期稱霸一方、為非作惡,重要的一個原因在於有一頂或者多頂‘保護傘’。”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三庭庭長楊志斌介紹,黑惡勢力往往通過拉幫結派、行賄送禮、請客吃飯等方式,與公職人員勾結在一起,一些抵抗力弱的官員為得到“好處”,包庇、縱容違法犯罪分子,充當黑惡勢力的“保護傘”,對黑惡勢力的滋生、蔓延起到推波助瀾的作用,造成社會危害進一步加大。

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張忠斌介紹,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成立了由院長任組長的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領導小組,迅速部署推進相關工作。其中,明確要求全省法院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依法嚴懲各類黑惡勢力犯罪,並對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的“保護傘”依法從嚴懲處。

據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及有關規定,對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包庇黑社會性質的組織,或者縱容黑社會性質的組織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依法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還有其他犯罪,依照數罪並罰的規定處罰。

此前,湖北省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電視電話會議明確提出,對涉黑涉惡犯罪案件,要做到“兩個一律”:一律深挖背後腐敗問題;對“關係網”“保護傘”,一律一查到底、絕不姑息。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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