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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明確研究生導師立德樹人職責

2018-02-15 09:11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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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2月15日電 教育部日前印發關於全面落實研究生導師立德樹人職責的意見,要求強化研究生導師基本素質要求,健全研究生導師評價激勵機制。

研究生教育作為國民教育體系的頂端,是培養高層次專門人才的主要途徑,是國家人才競爭的重要支柱,是建設創新型國家的核心要素。研究生導師是我國研究生培養的關鍵力量,肩負著培養國家高層次創新人才的使命與重任。

意見提出,教育行政部門要把立德樹人納入教學評估和學科評估指標體系,加強對研究生導師立德樹人職責落實情況的評價;研究生培養單位要結合自身辦學實際和學科特色,制訂研究生導師立德樹人職責考核辦法,以年度考核為依託,堅持學術委員會評價、教學督導評價、研究生評價和導師自我評價相結合,建立科學、公平、公正、公開的考核體系。

意見要求,研究生培養單位要將研究生導師立德樹人評價考核結果,作為人才引進、職稱評定、職務晉陞、績效分配、評優評先的重要依據,充分發揮考核評價的鑒定、引導、激勵和教育功能。教育行政部門和研究生培養單位要把研究生導師立德樹人職責落實情況納入教學督導範疇,加強督導檢查。對於未能履行立德樹人職責的研究生導師,研究生培養單位視情況採取約談、限招、停招、取消導師資格等處理措施;對有違反師德行為的,實行一票否決,並依法依規給予相應處理。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張興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