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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切實做好老年人照顧服務工作

2018-02-22 10:00 來源: 陜西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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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辦公廳出臺《實施意見》
切實做好老年人照顧服務工作

近日,為切實做好老年人照顧服務工作,提升老年人的獲得感和幸福感,省政府辦公廳出臺《關於制定和實施老年人照顧服務項目的實施意見》。

《實施意見》要求,不斷完善老年人補貼制度。對低保家庭中70周歲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不低於當地低保標準的20%增發保障金。對低保家庭中重度殘疾人,按規定每人每月不低於當地低保標準的50%或30%增發保障金。對低保家庭中重病患者,按每人每月不低於當地低保標準的50%增發保障金。有條件的地方應建立經濟困難失能、半失能老年人護理、服務補貼制度,可將相關補貼制度與長期護理保險銜接。加快老齡工作管理信息系統建設,實現優待服務動態監管,確保老年人高齡補貼及時足額發放到位。

《實施意見》要求,加快發展居家社區養老服務。建立以社區為平臺、社會組織為載體、社會工作者和社區志願者為骨幹的為老服務模式,提升多元化居家社區養老服務能力。鼓勵專業服務機構及其他社會組織和個人為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醫療護理、精神慰藉等服務,重點做好失能、半失能老年人臨時或短期托養照顧服務。通過招標、租賃、承包等方式,將公建的居家社區養老服務設施無償或優惠交由社會組織運營。重點培育發展一批資本雄厚、競爭力強、影響力大、管理運營效益好的大型養老企業和社會組織,實現連鎖化、品牌化、規模化經營。

新建城區和新建居住(小)區要按照人均用地不少於0.1平方米的標準配套建設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設施;老城區和已建成居住(小)區無養老服務設施或現有設施未達到標準的,要通過購置、置換、租賃等方式配置養老服務設施。到2020年,城市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設施全覆蓋,農村互助幸福院覆蓋80%的農村社區。

《實施意見》要求,保障老年人合法權益。落實老年人隨遷落戶政策,80周歲及以上老年人可自願隨子女遷移戶口,依法依規享受遷入地基本公共服務。鼓勵公路、鐵路、民航等公共交通工具為老年人提供便利服務。有條件的公共交通場所、站點和公共交通工具要按要求加快無障礙設施建設和改造。開闢老年人法律援助“綠色通道”,對貧困老年人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依法依規給予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

《實施意見》要求,要為老年人提供便捷的醫療康復服務。對享受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的老年人,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部分由政府全額資助。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老年人,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部分由政府定額資助。對符合條件的低收入家庭老年人,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部分由政府適當補貼。

鼓勵醫療衛生與養老服務融合發展,支持養老機構開辦老年病院、康復院、醫務室等醫療衛生機構,符合條件的納入城鄉基本醫療保險定點範圍。推進基層醫療衛生服務延伸至社區、家庭,全面推行家庭醫生與轄區老年人簽約服務,提供定期體檢、上門巡診、康復護理、健康管理等服務。鼓勵通過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免費為老年人建立電子健康檔案,每年為65周歲及以上老年人免費提供包括體檢在內的健康管理服務。在省內職工醫保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和跨省異地安置退休人員異地就醫住院醫療費用直接結算的基礎上,逐步擴大到居民醫保參保人群以及符合轉診規定的異地就醫住院人員,切實解決老年人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問題。(記者 秦華)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劉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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