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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將對境內鄱陽湖流域等實施生態補償

2018-02-22 17:53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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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南昌2月22日電(記者吳鍾昊)江西省近日印發《江西省流域生態補償辦法》。依據辦法,江西將對境內鄱陽湖和贛江、撫河、信江、饒河、修河等,以及東江流域等實施生態補償。

據了解,這是江西為加快推進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建設,建立合理的生態補償機制,加強全省流域水環境治理和生態保護力度,不斷提升水環境質量,保障長江中下游水生態安全的新探索。

為落實補償資金,江西把流域生態補償與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建設、鄱陽湖生態經濟區建設、贛南等原中央蘇區振興發展等有機結合。採取中央財政爭取一塊、省財政安排一塊、整合各方面資金一塊、設區市與縣(市、區)財政籌集一塊、社會與市場募集一塊的方式籌措流域生態補償資金。

根據辦法,江西將在保持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各縣轉移支付資金分配基數不變的前提下,採用因素法結合補償系數對流域生態補償資金進行兩次分配,並將水質作為主要因素,同時兼顧森林生態保護、水資源管理因素,對水質改善較好、生態保護貢獻大、節約用水多的縣(市、區)加大補償力度。

辦法同時規定,流域範圍內所有縣(市、區)對促進全省流域可持續發展和水環境質量的改善承擔共同責任。綜合考慮流域上下游不同地區受益程度、保護責任、經濟發展等因素,在資金分配上向連片特困區、“五河一湖”及東江源頭保護區等重點生態功能區傾斜,體現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韓昊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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