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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衛計委要求今年內一半縣市組建醫療共同體

2018-03-01 09:55 來源: 湖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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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衛生計生委出臺《關於推進縣域醫療共同體建設的意見》,決定以推進縣域醫療共同體為切入點,構建起縣鄉村三級聯動的縣域醫療服務體系,加快建立健全分級診療制度。《意見》明確到2018年底,全省50%的縣建立醫療共同體,縣域內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診療量較2017年上升至少3%,由二、三級醫院向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慢性病醫療機構轉診的人數年增長率在10%以上,縣域內就診率提高到90%以上。所有醫療共同體要建成遠程醫療中心,建立“基層檢查+醫院診斷”的就醫模式。到2020年,在全省縣市區全面推開縣域醫療共同體建設並取得實效。

對於醫共體的組建方式,我省規定,堅持政府主導,各縣市區按照業務相關、優勢互補、雙向選擇、自願結合的原則組建,實行以縣級醫院為龍頭、中心(鄉鎮)衛生院為樞紐、村衛生室為基礎的縣鄉一體化管理,並與鄉村一體化管理有效銜接,鼓勵社會力量舉辦醫療機構加入醫療共同體。對於醫共體的管理,《意見》明確規定縣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負責監督管理醫療共同體建設和運行,醫療共同體內部由牽頭單位與各成員單位簽訂合作協議,成立理事會或建立相應機制,制定醫療共同體章程和相關制度。在醫療共同體內部,實行“五個統一”,即統一藥品採購和配送,統一成員單位績效考核辦法,統一管理和分配醫療收入以及節約的醫保資金,統一調配人員使用,統一消毒供應。探索實行縣鄉醫護人員定期輪崗,中心(鄉鎮)衛生院院長可由縣級牽頭公立醫院任免並按程序報備。(記者龍華、通訊員毛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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