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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發佈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

2018-03-09 10:27 來源: 海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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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發佈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
七類人員可享就業補助資金

近日,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聯合發佈《海南省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明確享受就業補助資金的人員範圍包括貧困家庭成員、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等七類人員。

《辦法》指出,享受職業培訓補貼的人員範圍包括:貧困家庭成員(指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城鄉低保家庭、城鎮零就業家庭)、畢業學年和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含技師學院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城鄉未繼續升學的應屆初高中畢業生、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城鎮登記失業人員、隨軍家屬(經軍隊師(旅)級以上政治工作部門批准並辦理了隨軍手續的現役軍人配偶)、退役大學畢業生士兵(海南籍或入伍地為海南的退役大學畢業生士兵)等七類人員。

省財政廳社會保障處有關負責人介紹,此次出臺的《辦法》擴大補貼受惠面,補貼覆蓋對象由原來的四類擴大到現在的七類人員,並將離校1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實現靈活就業的納入社會保險補貼範圍等;增加補貼項目,順應國家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要求,辦法增設創業補貼等;提高補貼標準,考慮物價上漲等因素;利用信息化手段強化資金監管,在資金審核發放環節引入信息化管理,防止出現造假行為。(記者 周曉夢 通訊員邱小娜)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陸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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